標題: 妙法蓮華經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Jill (彌陀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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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妙法蓮華經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照海法師敬錄

 


 

圓瑛法彙序一

 

圓 瑛上人,吾閩產也。幼失怙恃,依季父教養,穎悟絕人,甫成年,即受牒度於石鼓山之湧泉寺。早參三昧,夙擅說經,素以宏化利生為本願,初主寧波接待寺倡辦寧 波佛教孤兒院。次至泉州重興開元寺,創辦開元慈兒院,孤露子弟,薰育者眾。旋歷內地並南洋群島,周流說法,於大乘教義多所闡明。生平著作編成法彙,近被推 為寧波天童七塔二大叢林及中國佛教會首席。去年天童寺不戒于火,上人則奔走四方,募化重修,規模閎敝,為四明道場之冠。間亦稍治生產,為發展化育基金,是 皆躬行實踐,以求達其利濟宏願,固不僅以舌粲蓮花見稱也。今秋上人蒞京說法,持示所講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講義,其所發揮演繹,皆初於護國愛人,旨趣之 宏,足維風化,爰樂而為序。

 

民國二十三年十月 閩侯林森 

 

序二

 

如 來知見,眾生同具,佛若不說,誰能自知,故我世尊,示生世間,成等正覺,普為九界眾生,隨機宣說妙法,必使機理雙契,解行俱圓,以致斷惑證真,復本心性而 已,又以鈍根眾生,斷證難期一經再生,進一退萬,一乘上士,親證法身,不歷僧祇,速成佛道等因緣,特開一信願念佛求生西方法門,俾九法界上聖下凡,同于現 生,往生西方,上士則圓滿菩提,下根亦親登不退,其保護撫育之恩,窮劫說不能盡矣。是知淨土一法,乃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上成佛道,下化眾生,成始成終之總 持法門也。當此末法人根陋劣,壽命短促,知識希少,魔外縱橫,若無此法,其何能淑,以故法流震旦,二千年來,所有智識,或專或兼,或顯或潛,各修此法,以 期究竟自利利他也。圓瑛法師,宿具慧根,久研教觀,跡雖住持宗門,心實注重淨土。然圓人受法,無法不圓,隨人意樂,為講諸經,佛學書局,匯集諸著排印流 通。名為圓瑛法彙。首以阿彌陀經注,以示法師注重淨土之意,竊以淅江昔有雲棲法彙,近有諦閑講錄,圓瑛法彙,同為險道之導師,苦海之慈航,有緣遇者,何幸 如之。光粥飯庸僧,除念佛外,一無所知。承師不棄,命為序引,只得略陳所知,以塞其責,而文不貼題,一任大通家之指斥譏誚云爾。

 

民國二十二年癸酉首夏古莘常慚愧僧釋印光謹撰 

 

序三

 

閩 中山川磅礡,靈氣所鍾,高僧輩出,黃蘗心要,百丈清規,古德流風,至今猶有存者,圓瑛法師,籍隸古田,蚤歲脫俗,真參實學,孜孜弗懈,卒能成就其德業光 明,後偉與先哲同揆,鄉人士皈依座下者,如水趨壑,比歲卓淅東,先後住持七塔天童二寺,法雨覃敷,三根普被,余今夏曾詣天童,參承道席,是時方演講楞嚴, 緇素翕集,法師闡明義趣,機辯縱橫,聽者無不悅服,又以持戒為學佛之要,每反復誥誡而不已,信乎宗說兼通,行解相應,足為學者之模楷也。今海上佛學書局, 將以法師平生撰著,彙刻行世,徵序於余,夫我佛設教,法門雖廣,無非使人解黏脫縛,明心見性而已。學道之士,真積力久,有悟於第一義諦靈光獨耀,迥脫根 塵,雖不立文字可也。其或明宗弘教,發為文辭,等身著作亦可也,何以故?此心既空,則文字與實相,不相違異。故法師願力宏毅,所至修廢舉墜,鉅細靡遺,至 於挺身衛道,處事變艱危之會,不怵不撓,尤為難能可貴,惟其真理既徹,應物無方,雖熾然有為,而不著有為之相,故觀法師之文,即事即理,圓融無礙,而佛法 之體用彰明,具可於言外得之,鳴呼!魔說害教,魚目混珍,大法之陵夷甚矣,有如法師言句,引經據論,涵義深廣,而歸於平實,是能燦真燈於既昏,續慧命於將 墜者,余安得不為之往復讚嘆也哉!

 

民國二十一年十月閩侯林翔敬撰 

 

序四

 

金 剛般若波羅蜜經云,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中觀論云,諸佛或說我,或說於無我,諸法實相中,無我 無無我,由是觀之,可知佛之對機設教,原無定法之可言也。是故眾生中有應聞四諦而得度者,佛即為之說四諦。有應聞十二因緣而得度者,佛即為之說十二因緣。 有應聞六度萬行而得度者,佛即為之說六度萬行。乃至有應聞空而得度者,佛即為之說空。有應聞有而得度者,佛即為之說有。佛法自漢明帝以後,傳至東土,迄今 二千餘年,各宗次第建立,大乘教中三論宗禪宗多屬空之法門、法相宗、天台宗、華嚴宗、淨土宗、真言宗,多屬有之法門。如金剛般若經,仁王護國般若經,心 經,等則空之類也。阿彌陀經,法華經,大乘起信論等,則有之類也。以俗諦言,說空則不應說有,說有則不應說空,然而以真諦言,則說空正不妨說有,說有正不 妨說空。此則超情離見之旨,非凡夫思量所能測度者也。圓瑛法師,既具智慧,復有辯才,於金剛般若經仁王護國般若經、心經、阿彌陀經、法華經及大乘起信論, 演講之餘,並加註釋,陳義精深,屬詞雅暢,不知者觀之,以為空有並談,未免矛盾,而知者觀之,則贊歎其空有雙融,正符我佛對機設教,無有定法之深旨矣。今 上海佛學書局,取法師之名著述彙刻而流通之,宏法功德,曷其有極哉!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仲秋南昌梅光羲序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寧波接待講寺 圓瑛 講述 

天台山比丘 照海 敬錄 

 

講解此品分為二科(甲)初釋題,二解文,釋題又二(乙)初經題,二品題。

 

妙法蓮華經

 

此 五字,是全經總題,本經是後秦弘始三年,龜茲國,鳩摩羅什法師所譯,共七卷二十八品,此普門品,即二十八品中,第二十五品,品依於經,故先列經題,此題依 古德七種立題中,是法喻立題,妙法是法,蓮華是喻,乃釋迦如來,金口親自命名,譬喻品文云,是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妙 字稱讚之辭,即讚其法微妙,不可思議,經云: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是也。題從名便,則先妙次法,解從義便,當先法次妙,若無所讚之法,安用能讚之辭, 如讚人是好人,必有所讚之人。故此中解釋,先按定何法,再明所以妙之理,以從義便也。法即最上一乘實相之法,諸佛悟此而成道,眾生迷此而輪迴,眾生雖迷此 法,終日不離此法者也。穿衣吃飯,見色聞聲,一一無非此法之全體大用現前。昔僧問一長老,如何是道?答曰:在眼曰見,在耳曰聞,在鼻嗅香,在舌談論,在手 執捉,在足運奔,即儒教所云,道也者,不可與臾離也。此法人人本具,即是一心之法,是心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真如平等,在聖不增,在凡不減,不為迷悟 所變,不為聖凡所易,是之謂妙。儒云: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亦此法之義相,良由眾生迷真起妄,妄有十界差別之相,十界不出一心,如心中起一念上品惡 因,造上品惡業,則報在地獄,起一念中品惡因,造中品惡業,則報在餓鬼。起一念下品惡因,造下品惡業,則報在畜生。起一念下品善因,造下品善業,則得人趣 報。起一念中品善因,造中品善業,則得修羅報。起一念上品善因,造上品善業,則得天趣報。是謂眾生迷此而輪迴,若心中發起始覺之智,返迷還悟,依四諦法, 厭苦斷集,脩道証滅,証聲聞果,依十二因緣法,順逆觀察,契悟無生,証緣覺果,依六度法,福慧雙修,自他俱利,証菩薩果,依一心法,背塵合覺,返本還源, 惑盡智圓,究竟佛果,鑑窮法界,如實知見,是謂諸佛悟此而成道。以上聖凡十界,不出一心,則心為諸法之體,諸法是心之用,六凡染用,四聖淨用,心為染淨所 依,不為染淨所轉,如水隨寒氣之緣,而結成冰,隨暖氣之緣,復溶為水,而水性未常異,心法隨緣,而為眾生法,而為佛法。而心體不異,亦復如是,心法具足佛 法眾生法,佛法眾生法,不出心法,舉一即三,言三即一,如舉一心法,則上該四聖,下攝六凡,舉一佛法,則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舉一眾生法,則人人 有心,凡有心者,皆當作佛。華嚴經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無差別之法,即是妙法。華嚴所以開其端,此經方以竟其說。文云:惟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 無二之法,即是妙法。

 

問:法是佛說,前云,經名是佛自命,妙字,是讚歎之辭,而佛何以自讚耶?答:有二意。一、此法過去諸佛已說,佛云:我亦隨順說,非自讚也。二、此法為一乘實相妙理,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可思議,乃讚法非讚自也。

 

又 妙字當體得名,非對麤顯妙,若對轉照時,所說三乘權法為麤,以顯還照時,所說一乘實法為妙,則妙有分限,而非圓妙。若對覺場成道近跡為麤,以顯曠劫之時遠 本為妙,則妙有先後,而非常妙。本經一往觀之,似有對待妙,究極言之,唯是絕待妙,如權實相即,本跡相通,是也。方便三乘屬權,最上一乘屬實,為實施權, 則權全是實,乃即實之權,開權顯實,則實不離權,乃即權之實,今生應世屬跡,久遠成佛屬本,從本垂跡,則跡由於本,乃即本之跡,開跡顯本,則本不離跡,乃 即跡之本,本跡無乖,權實不二,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之謂絕待妙,昔智者大師,九旬談妙,以言而言離言之理,言不能盡。今者前約心佛眾生三法,後約權實 本跡四法,略釋妙法二字竟。蓮華是喻,喻上妙法,以妙法幽微,甚深難解,諸有智者,要以譬喻得解,故借喻明法,以易顯難,令知妙法,當如蓮華。然雖以蓮華 喻上妙法,不可求其幽玄,一一盡同妙法也。如扇喻月,不可求其光明,如月喻面,祇是取其淨滿,是不得已乃借喻蓮華,以明妙法也。華有多種,非此華不足以當 此喻,或狂華無果,如楊柳等,可喻外道,空修無益苦行,終無實証。或一華多果,如葫閇等。可喻凡夫,孝養父母,報在梵世,受種種樂。或多花一果,如桃李 等。可喻聲聞,修三十七助道品,但証無學。或一華一果,如柿等。可喻緣覺,修一遠離行,亦得涅槃。或先果後華,如瓜等。可喻須陀洹,先証見道,卻後修道。 或先花後果,如梅等。可喻權教菩薩,先藉緣修,生後真修。以上諸華,皆不足以喻妙法,唯蓮華,華果同時,處染常淨,方足以喻之。今喻跡本二門,各有三義: 一、為蓮故華,喻跡門為實施權。文云: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羅奈,雖權說三乘,意在於實也。又喻本門,從本垂跡。文云: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 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此即本之跡也。二、華開蓮現,喻跡門開權顯實。文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此權 開而實顯也。又喻本門,開跡顯本。文云:皆謂今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成無上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此跡開 而本顯也。三、華落蓮成,喻跡門廢權立實。文云:正指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廢方便之權施,歸究竟之實道也。又喻本門廢跡立本。文云:是故如來,雖實不滅, 而言滅度,諸佛如來,法皆如是。非生示生,不滅現滅,既不生不滅,則唯本無跡也。

 

問: 經中更有七喻,皆有開權顯實之義,何以不取,獨取蓮華,而立題耶?答:經中七喻,是別,一、火宅中,三車喻權,一車喻實。二、信解品,窮子客作喻權,付業 喻實。三、藥草品,三草二木喻權,一地喻實。四、化城品,化作喻權,寶所喻實。五、五百弟子授記品,繫珠喻中,少有所有喻權,此寶貿易喻實。六安樂行品, 輪王喻中,隨功賞賜喻權,解髻明珠喻實。此六喻,皆別喻跡門開權顯實也。七、壽量品,良醫喻中,使父死喻權,歸來使見喻實,此一喻,乃別喻本門開近顯遠 也。更有王烖鑿井二喻,既非全譬一期開顯,故智者大師,略而不舉,唯蓮華,可總喻跡本二門權實,如前各具三義,故如來以此立名,法喻雙妙,又豈特所詮之 義,不可思議,即能詮之名,亦不可思議矣。

 

經: 是能詮之文字,為通題,妙法蓮華,是所詮之義理,為別題。通者,通於經藏,皆名為經。別者,別在當部,他部非此名故,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上契諸佛之 理,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下契眾生之機,時至機熟,會三歸一,故曰契經。具貫攝常法四義,貫,則如線貫珠,乃貫穿所應知之義。攝,則如經持緯,乃 攝持所應度之生。常者,三世之所不易。法者,十界之所同遵,此方聖教,亦稱為經,亦具常法二義,天下後世,不能變易其說,名義皆同也。又經者,徑也。即修 行成佛之徑路,諸佛依此而成等正覺,菩薩依,此到如來地,眾生依此,入佛知見道故。初經題竟。

 

(乙)二品題。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按 悲華經,過去善持劫中,寶藏佛世,有無量淨轉輪王,第一太子,三月供佛齋僧,發菩提心,若有眾生,受三途等苦惱,凡能念我稱我名字,為我天眼天耳聞見,不 免苦者,我終不成菩提。寶藏佛云:汝觀一切眾生,欲斷眾苦,故今字汝,為觀世音。楞嚴經:菩薩自陳圓通文云: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 修,金剛三昧,成就三十二應,十四無畏,四不思議,彼佛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又大悲經云:此菩薩不可思議威神之力,已於過生無 量劫中作佛,號正法明如來。大悲願力,安樂眾生,故現為菩薩耳,倒駕慈航,入於苦海,隨緣赴感,無處不周。此菩薩現為彌陀左輔,與娑婆世界眾生最有緣,凡 聞名見相,咸生歡喜之心,禮念供養,甲於一切菩薩,皆由此菩薩,不思議願行之力所感,故得如是。觀世音三字,具境智能所,觀字去聲,非眼觀之觀,乃智觀之 觀。菩薩六根封境,一一無非智照現前,觀為能觀之智,世音即所觀之境。

 

問: 菩薩六根互用,一根作六根用,六用可攝一根,中眼不獨見,亦能聞嗅覺知,耳不獨聞,亦能見嗅嘗觸。世音稱觀,亦復何妨?答:一根六用,根雖是一,用則有 六。如耳不獨聞聲,亦能觀色、嗅香、嘗味、覺觸、知法,是為六,若仍觀音,而不觀色,則失觀色之用,如眼不獨觀色亦能聞音,若仍觀音,而不聞音,則失聽聞 之用,皆不成六用,何為互用耶。當從去聲,指能觀之智為是。菩薩立名之義,當分自他兩利解釋。據本經,從利他立名,文云:若有無量百千萬億眾生,受諸苦 惱,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此則能觀者智照,所觀者,即世間苦惱眾生,稱念菩薩名號之音聲,菩薩則尋聲救苦,無 求不應,故得是名。

 

若 據楞嚴,從自利立名,文云:過去有佛,名觀世音,我從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從聞思修者,乃從耳聞中,思惟修習,此思維,非第六 意識思量分別,乃從耳根聞性,起智觀照,不隨聲塵流轉,反聞自己能聞之聞性,是謂初於聞中,入流亡所,入法性之真流,亡聲塵之妄所,如是塵亡根盡,乃至生 滅既滅,寂滅現前。此則能觀者,亦是智照,而所觀者,即是能聞世出世間音聲之聞性,反聞功極,入三摩地,故得是名。

 

菩 薩,梵語具足云,菩提薩埵。此方從略,但稱菩薩。菩提此譯為覺,薩埵此譯有情,乃大道心人,願行廣大,方受此名。按覺有情三字,當作三義解釋。一、約自利 發心修行,斷惑証真,雖已分証佛覺,尚有識情未盡故。二、約利他,現身說法,隨機利導,覺悟法界,無量有情故。三、約兩種,廣修六度,繁興萬行,上求佛 覺,下度有情故。菩薩有權有實,若依事識發心,修行事六度,雖脩事行,未明理觀,名為權教菩薩,若依根本識發心,修行理六度,所修事行,皆稱理性,是為實 教菩薩。今觀世音是實教菩薩,唯依最上乘,發菩提心,世人於菩薩二字,多有不解,每每稱神,亦稱菩薩,神不過是上品福德之鬼,神不及天,天不及羅漢,羅漢 不及辟支佛,辟支佛不及菩薩,菩薩之上,唯有佛矣。故不可稱神為菩薩也。

 

普 門品,普是周遍義,門是通達義,菩薩行彌法界,無所不周曰普,福備眾生,自在無礙曰門,隨機應化,恆沙妙用,無不從此普門示現,觀世音菩薩是人,普門是 法,合人與法而立品題,以此品有兩番問答,依前問答,論觀世音人,依後問答,論普門法,故以人法而立品題,品者,別以類聚,以觀世音人若法,類為一品,適 當本經之第二十五品,初釋題竟。

 

(甲)二解文分三(乙)初長行別示,二偈頌合顯,三聞品獲益。

初分二(丙)一問答得名所以,二問答遊化方便。

初又二(丁)一當機舉名請問,二如來備示感應,今初。

 

爾時無盡意菩薩,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合掌向佛,而作是言:「世尊!觀世音菩薩以何因緣名觀世音?」

 

菩 薩名曰無盡意,亦悲願不捨,盡未來際,度脫眾生之人,以世界無盡,眾生無盡,業果無盡,而菩薩度生之意,亦無盡也。若愚讚云:世界無邊塵擾擾,眾生無數業 茫茫,愛河無底浪滔滔。是故我名無盡意。觀音普門圓行,隨機應現,一一無盡。足見大悲亦復無盡。故此品以無盡意菩薩,為當機發起也。即從座起四句,請法之 儀,以表三業恭敬。偏袒右肩,袒者,露肉也。此方以袒為慢。西域以袒為敬。右肩便執役,表事師之儀也。合掌者,此方以拱手為恭,彼國以合掌為敬,表不敢分 散,專至一心也。上皆身業恭敬。向佛,以一念之誠,向萬德之尊,屬意業恭敬。而作是言世尊,面奉慈容,口稱總號,屬口業恭敬。末三句問觀音人,意謂觀世音 名遍十方,望重群賢,名不自彰,彰必因義,請問以何因緣,有此嘉號,初當機舉名請問竟。

 

(丁)二如來備示感應分二(此同楞嚴十四無畏)(戊)一正答得名所以,二廣顯稱名感應。

初又三(己)一總標尋聲救苦,二別示持名感應,三結答得名因緣,今初。

 

佛告無盡意菩薩:「善男子,若有無量百千萬億眾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

 

此 即楞嚴苦惱無畏,別列不盡諸難,皆攝此中。苦惱可約身心,眾生身受苦痛,心生惱亂,即一苦不惱,已可怖畏,況受諸苦惱耶。又眾生以無量百千萬億計,乃舉十 方世界,機多境眾,以顯菩薩,觀深應廣,非指定數也。其機既多,苦惱自是不定,或一人受多苦惱,或多人受一苦惱,或諸苦惱遍於多人,或一苦惱迫於一人。同 業同受,別業別受,一一無非業感也。上明過現惡業感苦惱,聞是下,由過現善根得聞名,復由稱名功力得解脫。功在何處?即在一心稱名,或過現劫中世中。聞說 觀世音,有廣大慈悲,廣大靈感,是以遭苦求救,一心稱名,菩薩如洪鐘在架,有扣則鳴,明鏡當臺,遇影斯鑑。即時以無作妙智,觀其音聲,尋聲救苦,令得解 脫,此約事一心,至誠懇切,可以感通,機心與聖心相交,即得解脫也。若達理一心,自他不二,能所雙亡,苦性與念性俱寂,則無解不解,無脫不脫也。二者之 功,皆在一心,如或散心、亂心、輕心、慢心,雖亦稱名,難收速效。

 

問:菩薩一人,何以能赴多機?稱名一法,何以能敵多苦?答:青霄圓月,影含眾水,善見藥樹,病愈千般,天上人間之物,尚能如來,何況菩薩圓通妙行,自在之力,豈可以凡情測度哉!一總標尋聲救苦竟。

 

(己)二別示持名感應。

 

「若有持是觀世音菩薩名者,設入大火,火不能燒,由是菩薩威神力故。

 

此 能救火難,即楞嚴火難無畏,火而云大,入之必燒。若有持念觀世音菩薩名號之眾生,為菩薩之所護念,必不至入於火聚,設或入之,火不能燒,何以能得如是,實 由菩薩圓通威神之力所護故。如人入於深山之陰,不為暑熱所侵也。神力,依楞嚴經云: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以見覺屬火,知見旋復, 則內火既息,外火不能為害。菩薩以威神之力,加被持名眾生,故亦不燒。

 

應驗傳云:祝長舒晉元康中,於洛陽為延火所及,草屋大風,必無免理,一心稱名,風回火轉鄰舍而滅。里人不信稱名所致,特因風燥時,舉火燒之,三擲三滅,眾方懺悔。

 

「若為大水所漂,稱其名號,即得淺處。

 

此 能救水難,即楞嚴水難無畏,文云: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以聞聽屬水,聞聽旋,則內水既息,外水不害,故令稱名遇難,不至沉溺,即 得淺處。余丙午六月,雇一船裝載行李,過老虹橋,受潮汐急退,船觸浮橋,立時覆沒。余人在水中,手把船邊,口不能念,心中專切憶念,觀世音菩薩,能救眾生 苦難,求為救援,船流數百步,手仍不放,聞空中有人叫我,手莫放,手莫放,然我心中所念者觀世音,叫我非他也。後被救生船撈起,在此大江急流中,若非菩薩 之力,安有不死耶。因感菩薩再生之德,故講此品之經,惟望眾人敬信奉事,稱念禮拜,此觀世音菩薩,自有感應道交之驗。

 

「若有百千萬億眾生,為求金、銀、琉璃、硨磲、瑪瑙、珊瑚、琥珀、真珠等寶,入於大海,假使黑風吹其船舫,飄墮羅剎鬼國,其中若有乃至一人,稱觀世音菩薩名者,是諸人等,皆得解脫羅剎之難。

 

此 能救羅剎難,即楞嚴羅剎無畏,世間眾生,多貪財寶,故入海求寶者,數以百千萬億計,亦非定數,極言其多也。大海為眾寶所聚,有欲求寶,故多入海。假使不定 之詞,設或遇之,風而曰黑,必是黑風。海邊有羅剎鬼國,羅剎,此譯可畏,能食人。不但其鬼可畏,其風亦可畏,能吹船舫,墮入其國,欲把眾生,以供其食。其 眾生中,但能有一人,稱念觀世音菩薩名號,眾人皆得脫離鬼難。楞嚴云: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印光法師曰:鬼神以陰隱為 想因,以殺害為墮緣,菩薩於反聞時,內滅妄想,外絕殺害,全超鬼神心行,以此威力,能令稱名者,免於鬼害。傳云:外國百餘人,從師子國泛海,忽遇惡風,飄 墮鬼國,便欲盡食,合船皆稱觀世音菩薩名號,由是得免。二別示持名感應竟。

 

(己)三結答得名因緣。

 

「以是因緣,名觀世音。

 

以是二字,承上結歸之詞,菩薩得名因緣,不一而足,但如上所說,不外妙智觀照,尋聲救苦,以是為得名因緣,就此結答,以釋無盡意之疑,疑斷信生,故向下更為廣顯,正答得名所以竟。

 

(戊)二廣顯稱名感應分四(己)一能脫四難,二能離三毒,三能應二求,四能得多福。

初中二(庚)一別明脫離,二總結神力,今初。

 

「若復有人,臨當被害,稱觀世音菩薩名者,彼所執刀杖,尋段段壞,而得解脫。

 

此 能脫戮難。即楞嚴刀兵無畏。指掌疏云:臨當被害者,或屈遭憲網,或誤入讎門,頃刻身首異處,須臾性命不保。當此之時,猶能稱名繫念,則三昧之熟於平日可 知,由此所以感聖遮救,令彼刀杖,尋來尋壞,段段零落,而刮利無所施也。余意臨危被害,此時稱名,生死事大,一心不亂,故感大悲救護,解脫戮難。

 

楞 嚴云:五者熏聞成聞,六根銷復,同於聲聽,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熏聞成聞者,以反聞自性之工夫,念念 入流,熏彼循塵之妄聞,轉成真聞,一根返源,六根同時,銷妄復真,同於聲塵聽聞之性,一一復歸元真,至此則塵亡根盡,親證不動不壞之體,菩薩下同悲仰,故 令被害,刀段段壞,縱使刀不壞,亦如刀割流水,如風吹日光,了無痕跡,亦無損害也。

 

傳云:晉大元中,彭城一人,被枉為賊,常供金觀音像,帶髻中。後伏法刀下,但聞金聲,三斫不傷,解髻像有三痕,由是得救。

 

「若三千大千國土,滿中夜叉,羅剎,欲來惱人,聞其稱觀世音菩薩名者,是諸惡鬼,尚不能以惡眼視之,況復加害?

 

此 能脫鬼難,即楞嚴諸鬼無畏。問:前羅剎已是鬼難,何以此處復出?答:前約一類,此約諸類。楞嚴藥叉羅剎之外,尚有鳩槃荼鬼(此譯甕形其形似甕)、毘舍遮 (此譯噉精氣鬼)、富單那(此譯熱病鬼),此雖不列,攝在諸鬼之內。三千大千國土,為一大世界,先由世界海中,有一須彌山,東西南北,有四大部洲,此土屬 南閻浮提洲。須彌山半,有四天王宮,日月旋轉其間,照四天下,名一小世界,合一千小世界,名小千世界,合一千小千世界,名中千世界,合一千中千世界,方名 大千世界。為一佛化土,佛佛出世,皆統三千大千世界。其中國土,非算數之所能及。滿中夜叉(此云輕捷)、羅剎(此云可畏),極言其多,如世界善人少,惡人 多,惟有西方極樂世界,諸上善人俱會一處,又無三惡道,若能一心念佛,往生彼國,可免諸鬼之難。現未生彼國者,諸鬼欲來惱害。能稱觀世音菩薩名號,是諸惡 鬼聞之,尚不敢以惡眼視之,況敢加害耶。楞嚴云:六者聞熏精明,明遍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眾生、藥叉、羅剎、鳩槃荼、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 旁,目不能視。由聞熏精明,爍破癡暗,故鬼不能視,鬼神陰隱想習,向暗背明,反不堪於光耀,如梟鳥夜視晝盲,羅剎向日不見,是也。

 

「設復有人,若有罪,若無罪,杻械枷鎖,檢繫其身,稱觀世音菩薩名者,皆悉斷壞,即得解脫。

 

此 能脫刑難,即楞嚴枷鎖無畏。若有罪者,則干犯法律,若無罪者,則屈遭陷害,在手曰扭,在足曰械,在頸曰枷,練體曰鎖,四者皆治罪人之具。檢,即封檢。繫, 即繫縛,閉之囹圄,不得自在。果能至心稱名,能令罪具,皆悉斷壞,得脫刑難。楞嚴云: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繫枷鎖,所不能著, 因妄塵既離,妄身亦空,以此加被眾生,故枷鎖自脫。

 

問:國家立法,原以懲惡,若救無辜,理之所宜。若釋有罪,豈不縱惡,而壞法紀乎?答:大士真慈平等,以眾生佛性亦本平等,雖一時犯罪,既能稱菩薩名,已有悔過求救之心,若令脫離,此後自可,感化為善,改往修來矣。

 

傳云:蓋護山陰人,有罪判決繫獄,應死。三日三夜稱名無閒,忽見觀世音菩薩,放光照之,鎖脫門開,尋光而去,行二十里,光乃息。

 

「若 三千大千國土,滿中怨賊,有一商主,將諸商人,齎持重寶,經過險路,其中一人,作是唱言:『諸善男子!勿得恐怖!汝等應當一心稱觀世音菩薩名號,是菩薩能 以無畏施於眾生,汝等若稱名者,於此怨賊,當得解脫!』眾商人聞,俱發聲言:『南無觀世音菩薩!』稱其名故,即得解脫!

 

此 能脫賊難,即楞嚴賊難無畏。大千國土,處廣,滿中怨賊,難多。賊,乃劫財。怨,兼奪命,遇之,則身命財物,自難保全。商主者,善識貴賤,長於貿易,財富智 深,能為眾商之主。諸商人,即其件也。齎持重寶,易招劫害,經過危險之路途,或曠絕無人之境,或怨賊衝出之區,其危險更不待言。其中一人者,素奉佛法之 人,知有能救,故唱言勿得恐怖,教其稱名,令知所歸也,能施無畏,示其必救也。聞言即稱,信敬勃發,異口同音多眾一心,感應道交,捷如影響,故即解脫。

 

楞嚴云:八者滅音圓聞,遍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音聞對立,勢成相待,菩薩滅音,即入流亡所工夫,動靜二相,了然不生也。所亡,則聞性遍周,故稱性遍生慈力,慈回惡念,所以遇賊不劫。

 

傳云:晉隆安年中,僧慧達,往北隴掘甘草,被羌人所獲,閉於柵中。肥者先食,唯剩達與一小兒,次日當食。達竟夜稱名,至旦,羌來取食,忽一虎跳吼,諸羌散走,虎咬柵作穴而去,達將小兒逃脫。一別明脫難竟。

 

(庚)二總結神力。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摩訶薩,威神之力,巍巍如是。

 

梵語摩訶,此云大。佛告無盡意,觀世音菩薩,乃菩薩中之大菩薩也。威神之力,巍巍然如是,而不可思議。楞嚴中,按耳根圓通,各出力用,此則總結神力巍巍,文異義同也。一能脫四難竟。

 

(己)二能離三毒分二(庚),一別明三毒,二總結神力。

 

「若有眾生,多於淫欲,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欲。

 

此 能離貪毒,即楞嚴貪毒無畏。貪瞋癡三者,名曰三毒,以是一切煩惱之根本,能毒害眾生,法身慧命故,是以可畏,菩薩令眾生無畏者,非故犯三毒無畏,乃有離毒 之大威神力,得無畏也,三者之中,貪毒為首,諸貪之中,婬欲為首,諺云:萬惡婬為首。婬欲,即財色名食睡,五欲中色欲,此專指貪愛女色而言,惟此婬欲,人 最易犯,且最難斷,其為害最大,多於者,夙生惑習深重,業習不忘,數數現起婬念,發為婬行,輕則損身敗德,重則傾家喪命,害己害人,且招妻不貞良,女不清 節之報,尤其甚者,婬欲屬火,佛說多婬人,成猛火聚,寶蓮香比丘尼,足為明證,此華報也。果報則地獄中,銅柱鐵床,極苦自受,無能代者。由知因果,心生怖 畏,常念恭敬觀世音,以念力對治婬心,仗威神消除業障。便得離欲。

 

楞嚴云: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婬眾生,遠離貪欲。正脈釋云:反聞離塵,迥脫於色,而色豈能劫於家寶乎,能令眾生離欲,攝彼同己,空諸色故。

 

「若多瞋恚,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瞋。

 

此 能離瞋毒,即楞嚴經瞋恚無畏。瞋,是瞋恨,懷之於心。恚,是恚怒,形之於色。瞋恚俱屬於火,若多瞋恚,對境便熾,莫之能壓,心如油沸,面似火燒,輕則傷氣 取辱,重則忘身及親,搆怨結仇,為害不少。經云:一念瞋心起,焚燒功德林。此華報也。果報,則地獄中,刀山劍樹,極苦自受,無能代者。果能常念恭敬觀世 音,以念力而伏瞋機,仗慈風掃除恚熱,便得離瞋。楞嚴云: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瞋恚釋義,音之純者,由於無分別之塵 染也,分別既無,能所不立,無能對之根,與所對之塵互相對待,以瞋恚生於敵體對待,互相違拒,今既無能所對,則瞋恚無由起,以此攝受,常念恭敬之眾生,令 離瞋毒。

 

「若多愚癡,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癡。

 

此能離癡毒,即楞嚴經癡毒無畏,愚鈍成性,癡暗無智,迷正知見,起邪分別,小則事理錯亂,大則撥無因果,自誤誤人,生遭王難,此華報也。果報,則死入地獄,備嬰眾苦,果能常念恭敬觀世音,以正念而驅邪執,仗慧日而破昏迷,便得離癡。

 

楞嚴云:十一者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無礙,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此云無善心,癡之最重者。)永離癡暗,釋義,癡,由妄塵障蔽本有妙明,菩薩由反聞之功,妄塵既銷,妙明旋復。所以內外身心法界,智光融徹,永離癡暗,一別明離毒竟。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有如是等大威神力,多所饒益,是故眾生,常應心念。

 

威 者,威勢,而不可屈撓。神者,神妙,而不可測度。二者之力,而以大稱,非鬼、神、天、仙、二乘、權教之所能及。何也?貪瞋癡三毒,為根本煩惱,最難拔除。 菩薩能令速離足證威神之力,不可思議,眾生由根本三毒既離,一切枝末煩惱,自不得生,故曰多所饒益。是故二字,承上起下,以是多益之故,常應心念,心念者 非徒口稱名號,而亦心想聖容,又非一暴十寒,應當常時無閒,念得功用純熟,不念而念,將此身心,與菩薩名號,打成一片,內憑念力,外托聖力,則何毒不離, 何益不獲哉!二能離三毒竟。

 

(己)三能應二求分二(庚)一別明應求,二總結神力。

 

「若有女人,設欲求男,禮拜供養觀世音菩薩,便生福德智慧之男,

 

此 能應求男,即楞嚴經求男無畏,無男何以可畏?一、年老無人服事,二、家業無人付囑,三、身後宗嗣斷絕。此通論也。文中別指女人,以女人無子,有三苦,一、 為自夫所棄,二、為餘婦所輕,三、為旁人所笑。欲脫三苦,故必求男。禮拜者,頭面接足皈命禮。供養者,修設香花燈塗果,此雙貫下文,求女亦然,果能恭敬懇 切,即感聖應。有福德,則富而貴,有智慧,則廉而明。若有福無慧,則識庸見淺,若有慧無福,則家貧力薄。菩薩以法王子餘福餘慧,利及法界無子眾生,自然令 得福慧雙美之男矣。楞嚴經云: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遍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 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釋義,銷融幻形,復歸聞性,不動不壞之體,則稱體起用,不動一真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之相,分身塵剎,供養諸佛,常隨佛學, 各各佛邊,為法王子,此理事,與事事無礙也。

 

「設欲求女,便生端正有相之女,宿植德本,眾人愛敬。

 

此 能應求女,即楞嚴經求女無畏。指掌云:男承內嗣,女結外親。有男無女,亦非全美,故半子亦有求者,此亦通論也。文中獨約女人者,女人以生女為親,是其同 類,故欲求也。求之之法,亦不外禮供,不言者,準上可知,端正約品行言,有貞靜幽嫻之德,有相約形格言,有窈窕莊重之儀,宿植德本者,多生培植。有大善 根,善根增長,堅固有力,能成眾德,故為德本。菩薩以承順諸佛,受領法門,餘功餘德,利及無女眾生,就令便生可愛可敬之女,由其窈窕莊重,眾人一見,咸生 愛慕之心,由其貞靜幽嫻,眾人或遇,必起敬慕之意,若但有相無品,則可愛而不可敬,抑或有品無相,則可敬而不可愛。菩薩令生宿植德本之女,故得愛敬兼備。

 

楞 嚴云:十三者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空如來藏,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秘密法門,受領無失,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女者,誕生端正、福 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釋義,六根圓通者,合開成就,合六根為一根用,開一根為六根用,互用清淨,圓通無礙,由互用故明照無二,由無礙故含界無遺, 立字,雙貫鏡智空藏,鏡智由明照而立稱,空藏由含界而立號,受領法門,含攝無失,以此功德,利及無子眾生,誕生福慧之女,端正屬福,柔順屬慧,因有慧性, 方能柔順,而盡坤道也。一別明應求竟。

 

(庚)二總結神力。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有如是力。

 

如是指能應二求,力即圓通力用,能應二求竟。

 

(己)四能得多福分二(庚)一勸持較量,二結顯多福。

 

「若有眾生,恭敬禮拜觀世音菩薩,福不唐捐。是故眾生,皆應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

 

此 能得多福,即楞嚴持名無畏,彼經持名,亦列無畏者,因有眾生,恐持名無功,又恐一名不及多名,智畏也。示以一多福等,故得無畏,此中先述敬禮之福,順勸持 名,以期三業普攝,恭敬意業,禮拜身業,敬禮獲福,功不虛棄,唐捐即虛棄也。是故者,承上敬禮既皆獲福,例知口業持名,亦不唐捐,故以皆應勉之。

 

「無盡意!若有人受持六十二億恒河沙菩薩名字,復盡形供養飲食、衣服、臥具、醫藥,於汝意云何?是善男子,善女人,功德多不?」無盡意言:「甚多!世尊!」

 

此 假設故問,設若有人,受持諸餘菩薩名字,其數滿足六十二億恆河沙,恆河發源於雪山之頂,阿耨達池,東銀牛口流出,遶池一匝,流入東海,其河闊四十里,沙細 如麵,非算數之所能及。持名滿六十二億河沙菩薩,可謂眾矣,此菩薩皆現住娑婆世界,修法垂範,教化眾生者,為如來現量智所知,復盡形供養,經時可謂長矣, 而四事具足,設供可謂備矣,其所得功德,自應無盡。如來故問為多與否?當機直答曰甚多,因菩薩為眾生良福田,昔阿那律,以一稗飯供辟支佛,尚九十一劫得如 意報,況以四事經歷長時,供養多菩薩也。

 

佛言:「若復有人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乃至一時禮拜供養,是二人福,正等無異,於百千萬億劫,不可窮盡。

 

此 較量福等,果若有人,至心受持觀音名號,雖是一時禮供,不及盡形之時長,四事之供備,而此二人得福,平等無異,歷久無盡也。問:二人行跡相去,不止天淵, 何其得福,無間絲毫耶?答:以觀音所得圓通本根,普攝一切,故一名能敵多名,一供能敵多供,一時能敵長時也。楞嚴云:十四者,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 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億恆河沙,諸法王子名號,二人福德,正等無異。釋義,圓通以本根稱者,乃對方之根, 以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故,耳門稱妙者,以耳具足,圓通常三真實故,是以應用自在,事事無礙,能含能遍,稱法性而無際,故能令持一名,而等多聖也。一勸 持較量竟。

 

(庚)二結顯多福。

 

「無盡意!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得如是無量無邊福德之利。」

 

重呼當機,告以多福,如是福德之利,實由菩薩圓通,無作妙力所加故。一問答得名所以竟。

 

(丙)二問答遊化方便分二(丁)一當機進問遊化,二如來備示感應。

 

無盡意菩薩白佛言:「世尊!觀世音菩薩,云何遊此娑婆世界?云何而為眾生說法?方便之力其事云何?」

 

當 機雖聞上支,冥加之功,而猶未知顯應之力,故此重申三問,云何遊化?問身輪,云何說法?問口輪,云何方便,問意輪。眾生根性不等,願樂不一,必須依身口意 三輪,起不思議化,方能得度。先以意輪,方便鑑機,應現何身?應說何法?但未知觀音三輪,畢竟云何,是以故問,方便,非道前修證之方便,乃道後妙觀察智, 鑑機之方便也。一當機進問遊化竟。

 

(丁)二如來備示感應分二(戊),一廣顯應化諸國,二正答遊於娑婆。

初中二(己)一明應顯化,二結德勸供,即楞嚴經,三十二應。彼經云: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初中又八(庚),一能應三聖,二能應六天,三能應五人,四能應四眾,五能應眾婦,六能應二童,七能應十類,八能應力士。今初。

 

佛告無盡意菩薩:「善男子!若有國土眾生,應以佛身得度者,觀世音菩薩即現佛身而為說法。

 

若有國土眾生,指下九界眾生,一切能感之機,此此應菩薩,菩薩志在菩提故,應以佛身得度,觀音即現佛身,為說勝進上求,脫離隨分法愛之法,令至究竟成佛也。

 

「應以辟支佛身得度者,即現辟支佛身而為說法。

 

辟支有二類:一、獨覺,二、緣覺。獨覺出無佛世,覽物榮枯,而得悟道春觀百花開,秋睹黃葉落,樂獨善寂,求自然慧,菩薩即現其身,為說諸法無生之法,緣覺出有佛世,秉佛十二因緣之教,覺悟無生,得證涅槃,設有眾生,欲求是果,菩薩即現其身,為說緣生無性之法。

 

「應以聲聞身得度者,即現聲聞身而為說法。

 

聲聞,即阿羅漢,因聞四諦聲,修道證果,故得聲聞名。前初二三果,聞苦集滅道四諦法已,厭苦斷集慕滅修道,而未得證,菩薩即現其身,為說真空無我之法,一能應三聖竟。

 

(庚)二能應六天。

 

「應以梵王身得度者,即現梵王身而為說法。

 

梵王,是色界初禪大梵天王。梵者淨也,已離欲界染故,色界無女人之欲色,但有分段之形色,未離色身,故名色界。設有眾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樂為梵王,菩薩即現其身,為說出欲論,及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之法,令其成就。

 

「應以帝釋身得度者,即現帝釋身而為說法。

 

帝釋,欲界第二天天主,壽一千歲,以人間一千日為一晝夜,身量長一里,居須彌山頂,三十三天,因果南北,各有八天,帝釋居中天,合為三十三,威權自在,二天以下,皆其為主,設有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菩薩即現其身,為說上品十善之法,令其成就。

 

「應以自在天身得度者,即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應以大自在天身得度者,即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

 

設有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即是應以自在天身得度,欲身自在,飛行虛空,即是應以大自在天身得度,菩薩皆現其身,為說上品十善,慈悲喜捨之法,令得成就。

 

「應以天大將軍身得度者,即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應以毘沙門身得度者,即現毘沙門身而為說法。

 

天 大將軍,即四王之八將。如散脂大將、韋馱天將等。毘沙門,即北方多聞天王,設有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即是應以天大將軍身得度。愛統世界,保護眾生, 即是應以四天王身得度,菩薩皆為現形,為說上品十善,及摧邪輔正,護國佑民之法,令其成就,上色界單舉梵王,欲界未言夜摩兜率,四王獨列北方,餘非不現, 皆含攝故。問:天中有漏,未離生死,菩薩何不為說出世法耶?答:亦隨順機宜,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也。二能應六天竟。

 

(庚)三能應五人。

 

「應以小王身得度者,即現小王身而為說法。

 

小 王對四種輪王言:世界有五種王:一、金輪王,王四大部洲,統領六萬八千國。二、銀輪王,統領三洲,除北洲。三、銅輪王,統領東南二洲。四、鐵輪王,統領南 瞻部洲。五、粟散王,即各國小王。若有眾生,觀世道之衰,人心之薄,志願為王,施其善教仁政,以為有道之王,菩薩即現其身,為說生貴之因,治平之法,令其 成就,非教以謀叛也。

 

「應以長者身得度者,即現長者身而為說法。

 

長者,不僅年長,應具十德:一、姓貴,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淨,八、禮備,九、上歎,十、下歸。若有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菩薩即現其身,為說愛人利物,齊家治國之法,令其成就。

 

「應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現居士身而為說法。

 

居士,乃以道自居之士,清心寡欲,垂言作則,有有德有位者,如東坡居士等,有有德無位者,如龐居士等。若有眾生,愛談名言,為人師範,菩薩即現其身,為說立身道德,潔己清修之法,令其成就。

 

「應以宰官身得度者,即現宰官身而為說法。

 

宰官上自公侯將相,下及州牧縣令之通稱。設有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菩薩即現其身,為說修德行仁,親民折獄之法,令其成就。

 

「應以婆羅門身得度者,即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

 

梵語婆羅門,譯云淨裔,自稱是梵天苗裔。設有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菩薩即現其身,為說陰陽占卜,調攝衛生之法,令其成就。三能應五人竟。

 

(庚)四能應四眾。

 

「應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得度者,即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而為說法。

 

梵 語比丘,此含三義:一、乞士,外乞食以養色身,內乞法以資慧命。二、怖魔,比丘登壇受戒,白羯磨時,夜叉讚善,輾轉傳至魔天,魔聞生怖,恐魔界子孫減少 故。三、破惡,能破身口七支之惡。含此三義,即五不翻中,多含不翻,是出家修行之名。尼者女也,乃出家女眾。優婆塞,譯云近事男。優婆夷,譯云近事女,乃 在家二眾。近事佛僧,受持五戒者,設有男女,好學出家,持諸戒律,菩薩即現其身,為說精修三業,梵行清白之法,設有男女,不捨家庭,樂持五戒,菩薩即現其 身,為說不離塵勞,常修梵行之法,令其成就。四能應四眾竟。

 

(庚)五能應眾婦。

 

「應以長者、居士、宰官、婆羅門、婦女身得度者,即現婦女身而為說法。

 

女 人專內政,佐夫主,教令雖然不出閨門,而閨門為萬化之源。關於家國治亂者大也。曠觀歷史自知,楞嚴云: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 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音姑),而為說法,大夫以下謂之家,諸侯以上謂之國。此中僅列四婦,不言女主,及國夫人者,以四攝餘故,長者宰官之婦,從夫為 榮,有誥命者,即命婦,居士之婦,具學識,婆羅門之婦,諳數術,即大家也。大家如後漢扶風縣,曹世叔之妻,班彪之女,名昭字惠姬,和帝數召人宮,令皇后貴 人師事焉。設有女人,欲為諸婦,菩薩俱現其身,為說令德懿行,立身相夫之法,令其成就。五能應眾婦竟。

 

(庚)六能應二童。

 

「應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現童男、童女身而為說法。

 

童男者,保守童真,不壞男根也。童女者,愛樂處身,不求侵暴也。正脈釋愛樂處身,願常為處女,終不出嫁也。不求侵暴謂堅貞自守,縱有強施侵暴,亦誓所不從也。菩薩應機為說,童真入道之法,令得成就。六能應二童竟。

 

(庚)七能應十類。

 

「應以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侯羅伽、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即皆現之而為說法。

 

天 龍可知,夜叉,譯輕捷,有地行空行天行,三種之分:乾闥婆,譯尋香,乃天帝樂神,天帝欲奏樂,即燒香,彼則尋香而至。阿脩羅,譯非天,無天德故,有胎卵濕 化四生之異,胎生人趣攝,卵生鬼趣攝,濕生畜趣攝,化生天趣攝,或處眾相山中,或住大鹹水底,男醜女美,所住宮殿,來苦具於三時,所餐飲食,變青泥於一 口。迦樓羅,譯金翅鳥,鳥中之王。其身巨大常以龍為食,後龍受佛戒,乃不敢食。緊那羅,譯疑神,頭有一角,乃天帝歌神。以上八部,人,指前來五人,四眾, 二童眾婦之外,更有餘人,非人,指八部之外,更有非人,以此統收不盡之機,以見妙應普周也。準楞嚴經,此等皆是樂離本倫,欲生人道,菩薩一一現身說法,令 得成就。

 

問:餘部求生人道,尚或可言,而天道福樂勝人,何反捨勝求劣耶?答:整心慮,趣菩提,惟人道為能故。天中著樂,不能修行,福盡心墜,諸趣不定,如鬱頭藍弗,上生非非想天,報盡還作牛領中蟲,故欲求生人道也。七能應十類竟。

 

(庚)八能應力士。

 

「應以執金剛神得度者,即現執金剛神而為說法。

 

金 剛神,即護法力士。手執金剛杵,降伏魔怨,故得是名。設有眾生,願護佛法,身為力士,菩薩即現其身,為說擁護三寶,摧邪輔正之法,正法念處經云:昔有國 王,第一夫人生千子,驗當來成佛次第,置千籌,普令拈之,拘留孫佛,得第一籌,乃至樓至佛,得未籌,即賢劫千佛也。第二夫人生二子,一願為梵王,請千兄轉 法輪,一願為金剛力士,護千兄教法。一明應顯化竟。

 

(己)二結德勸供。

 

「無盡意!是觀世音菩薩,成就如是功德,以種種形,遊諸國土,度脫眾生。是故汝等應當一心供養觀世音菩薩。

 

呼當機名,結觀音德,如是,即上三十二應,由觀音修習耳門三昧,無作妙力,自在成就。現種種形,遊諸國土,度脫眾生,國土不一,眾生無量,菩薩隨機普應之身,不離當處常湛然,普現一切眾生前。如一月在天,影臨眾水,乃為自在成就也。是故勸供,一廣顯應化諸國竟。

 

(戊)二正答遊於娑婆分二(己)一顯示妙德,二應問結答。

初中三(庚)一能施無畏,二能感供養,三能修供養。

 

「是觀世音菩薩摩訶薩,於怖畏急難之中,能施無畏,是故此娑婆世界,皆號之為施無畏者。」

 

此 即楞嚴經,前二不思議,眾生怖畏,因於急難,菩薩能救急難,使之轉危為安,轉苦為樂,是謂能施無畏者。第一不思議文云:故我能現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秘密神 咒,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即救護眾生急難,令離怖畏,安樂自在也。第二不思議文云: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咒,其形其咒,能以無畏 施諸眾生,娑婆界內眾生,因德立號,故號為施無畏菩薩。

 

(庚)二能感供養。

 

無盡意菩薩白佛言:「世尊!我今當供養觀世音菩薩。」即解頸眾寶珠瓔珞,價值百千兩金,而以與之,作是言:「仁者!受此法施,珍寶瓔珞。」

 

此即楞嚴經,第三破慳感求不思議,當機聞德傾心,興供請受,即解自頸所掛瓔珞奉施,寶珠瓔珞,雖然貴重,本是財施,而曰受此施者,一、解供之時,了達三輪體空,不著相故。二、以此所施,代為眾生祈福,即三回向中,回向眾生也。故成法施。

 

時觀世音菩薩,不肯受之。無盡意菩薩復白觀世音菩薩言:「仁者!愍我等故,受此瓔珞。」

 

指 掌云:觀音不受之意有二:一、謂既對於佛,佛不命受,不敢受故。二、謂現從頸解,受之非義,不宜受故。當機重請之意亦二:一、為表誠懇,望佛轉致,令其必 受故。二、為眾而施,為眾而受,無傷於義故。楞嚴云: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遊世界,皆令眾生,捨身珍寶,求我哀愍。釋義,能令眾生捨供求 愍,功由圓通,圓通以本妙稱者,以耳根聞性妙理,所起妙智,返照妙理,理智契合,得證圓通。清淨本根者,超五濁,解六結,一切無著故。令眾生捨諸慳著,供 求哀愍,施作佛事也。楞嚴觀世音自陳此詞,本經無盡意現證其事,正由今經,方見自語之不虛,復由彼經,始知感供之有因也。

 

(庚)三能修供養。

 

爾時佛告觀世音菩薩:「當愍此無盡意菩薩,及四眾、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侯羅伽、人非人等故,受是瓔珞!」

 

此即楞嚴,第四供養佛生不思議,而如來轉致飭受,無盡意為眾而施,若不為眾而受,豈仁者耶。故告以當愍無盡意,及四眾十類等,受此法施瓔珞。

 

即時,觀世音菩薩,愍諸四眾、及於天、龍、人非人等,受其瓔珞,分作二分,一分奉釋迦牟尼佛,一分奉多寶佛塔。

 

觀 音愍眾而受,不言無盡意者,知其為眾而施故也。受己分作二分,奉供二尊,既為眾而受,亦為眾而供,佛為無上福田,以此轉供功德,回施一切眾生,令植佛因 故。楞嚴云: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旁及法界,六道眾生。釋義,得佛心者,即菩薩修習圓通,解六結,越三空,上合十方諸佛,本 妙覺心,證於究竟者,即獲二勝,發三用,所證境界,究竟同佛也。眾寶施福,回施一切,是為旁及於法界六道眾生。一顯示妙德竟。

 

(己)二應問結答。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有如是自在神力,遊於娑婆世界!」

 

如 是,指法之詞,指上四不思議,自在神力,不假作意,任運現前,神妙莫測。即楞嚴所云:無作妙德,稱圓通體。所發之自在用文言,遊於娑婆,與上暿三十二應互 影耳。上言遊諸國土,未必娑婆不現身。此言遊娑婆,未必諸國不赴感。因此菩薩,與娑婆眾生之緣最深,又娑婆濁惡,菩薩大悲特切,常時遊化,故獨言娑婆也。 一長行別示竟。

 

(乙)二偈頌合顯分二(此頌什師不譯後來諸師皆謂梵本中有故依隋本補入),(丙)一重問得名所以,二合顯得名遊化。

 

爾時,無盡意菩薩以偈問曰:「世尊妙相具,我今重問彼,佛子何因緣,名為觀世音?

 

初二句經家敘置,世尊具足諸相,即非具足諸相,是名諸相具足,空有不滯,所以稱妙。由因中願行莊嚴之所成就,菩薩歎相,即所以讚德也。此頌非孤起頌,乃重頌,重頌前長行之文,故曰重問。彼,與佛子,俱指觀世音,既聞其名,欲知其得名所以,由此故問。

 

(丙)二合顯得名遊化分二(丁)一顯得名所以,二顯遊化方便,初中三(戊)一總標二別顯,三總結。

 

具足妙相尊,偈答無盡意:汝聽觀音行,善應諸方所,弘誓深如海,歷劫不思議,侍多千億佛,發大清淨願。

 

初 二句,亦經家敘置,中四句,舉觀音化他行願,應而曰善者,必具自在之力,一身不分而普現,萬機咸應而無違,不定方所,即無剎不現身,其行可謂廣也。弘誓, 即度生大誓願,舉一切眾生,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經歷塵劫,而不休息,不可思議,其願可謂深也。末二句,舉觀音自修行願,菩薩常隨佛學,輔宣佛 化,侍佛既多,積行必勝,所求惟有佛道,清淨無雜,故曰發大清淨願。

 

我為汝略說,聞名及見身,心念不空過,能滅諸有苦。

 

上 雙舉自他行願,下但說化他之行,故曰略說。觀音有感必應,由眾生三業為能感,聞名必稱,口業也。見身必禮,身業也。心念必求,意業也。菩薩皆隨感而應,故 不空過。諸有苦,即三界內苦因苦果,三界九地,謂之九有,以因果不亡,故名曰有。六欲天以下欲界,為五趣雜居地,色界初禪,離生喜樂地,二禪,定生喜樂 地,三禪,離喜妙樂地,四禪,捨念清淨地,無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能滅者,即能滅除九有之苦因苦果,了脫生死也。 一總標竟。

 

(戊)二別顯分二(己)一能免三災,二能脫八難。

 

假使興害意,推落大火坑;念彼觀音力,火坑變成池。或漂流巨海,龍魚諸鬼難;念彼觀音力,波浪不能沒。

 

初一頌,能免火災,假使是假設此事,被推火坑,仗稱名之力,得免火災。後一頌能免風水二災。海為水國,隨風漂流,難免遭龍魚鬼難,亦仗念力,波浪不沒,大者為浪,小者為波,不沒方可脫離災難。

 

(己)二能脫八難(長行唯四今加四成八以補長行之不足)分四(庚)一怨賊刑戮難,二枷鎖毒藥難,三羅剎惡獸難,四毒蟲暴雨難,今初。

 

或在須彌峰,為人所推墮;念彼觀音力,如日虛空住。

 

須彌,譯妙高,此峰在海中,推墮必死,推者非怨即賊,被推者,由聖力不墮,如日住空,怨賊既去,則當如日還昇。

 

或被惡人逐,墮落金剛山;念彼觀音力,不能損一毛。

 

惡人亦怨賊,金剛山,石墮皆要成粉,而人墮不損一毛,非大士救護之力,曷克臻此。

 

或值怨賊繞,各執刀加害;念彼觀音力,咸即起慈心。

 

此上三頌,皆怨賊難,執刀繞害,無可躲避,稱名感化,化暴為仁,故惡念息,而慈心起矣。

 

或遭王難苦,臨刑欲壽終;念彼觀音力,刀尋段段壞。

 

此一頌刑戮難,臨終不終,聖力加被,尋字,即也。

 

(庚)二枷鎖毒藥難。

 

或囚禁枷鎖,手足被杻械;念彼觀音力,釋然得解脫。

 

或被幽囚禁閉,荷之以枷,加之以鎖,在手曰扭,在足曰械,種種緊縛,不得自在。釋然者,解散義。

 

咒詛諸毒藥,所欲害身者;念彼觀音力,還著於本人。

 

此能脫毒藥難,咒詛者,要求鬼神之力,欲順其心,毒藥已足害人,更加咒詛,必中其害。得蒙聖力救護,而咒力藥力,皆失其效。還著本人者,實非大士之不慈,乃由本人之自取,即大士使然,亦屬慈威並濟,先令悔惡,可引遷善也。

 

(庚)三羅剎惡獸難。

 

或遇惡羅剎,毒龍諸鬼等;念彼觀音力,時悉不敢害。

 

此明言羅剎,故科羅剎難。毒龍諸鬼,但帶言耳。慈力所獲,俱不敢害。

 

若惡獸圍繞,利牙爪可怖;念彼觀音力,疾走無邊方。

 

惡獸如虎豹豺狼之類,圍繞者,見其多心。通理法師云:聖號纔稱,威神即至。故惡獸解圍,疾走他方。

 

(庚)四毒蟲暴雨難。

 

蚖蛇及蝮蠍,氣毒煙火燃;念彼觀音力,尋聲自迴去。

 

蚖蛇,虺蛇也,亦蝮之類,蝮頭扁,如人大姆指,身赤,廣三寸,不甚長,口尖,毒甚,螫手當斬手,螫腳當斬足,不然,毒氣入心即死。瞋心過重,墮為毒類,毒氣熾盛,如然煙火,人或遇之,稱念觀音名號,得承慈力,毒性自馴,尋聲回去也。

 

雲雷鼓掣電,降雹澍大雨;念彼觀音力,應時得消散。

 

雲騰雷震,電掣雹降,澍注大雨,如罹天災。如遭劫運,由聖力所感,應時消散。二別顯竟。

 

(戊)三總結。

 

眾生被困厄,無量苦逼身;觀音妙智力,能救世間苦。

 

被者,受也,或受窮困之境,或受危厄之病,即有無量苦楚,逼迫其身,若能至心稱觀音名,觀音即以妙觀察智之力,觀察受苦眾生,尋聲救苦,由此所以名觀世音,顯得名所以竟。

 

(丁)二顯遊化方便分(戊)一廣顯應化諸國,二正顯遊於娑婆,今初。

 

具足神通力,廣修智方便,十方諸國土,無剎不現身。種種諸惡趣,地獄鬼畜生,生老病死苦,以漸悉令滅。

 

菩 薩從聞思修,證圓通體,發殊勝用,具足神通力者,圓通體中,具足無作,自在之妙力。廣修智方便者,殊勝用中,繁興萬行,權智諸方便,十方國土,隨機應現, 無處不周,種種諸惡趣,總說現身之處,三途又復別指,生老病死,為苦之通相,三途眾生,業障深重,縱不能頓令消滅,以既見菩薩之身,敬禮稱念,可以漸令消 滅也。此二頌,是身業普應。

 

真觀清淨觀,廣大智慧觀,悲觀及慈觀,常願常瞻仰。無垢清淨光,慧日破諸暗,能伏災風火,普明照世間。

 

依 五觀為應化之本,承上眾生之苦惱,何能令滅,由菩薩起真觀,照見眾生,妄業本空,起清淨觀;照見眾生,自性離染,起大智觀;照破眾生,無明癡暗,起大悲 觀,能拔眾生無量苦惱,起大慈觀,能與眾生一切安樂。所以眾生,常願得見菩薩,常時瞻仰菩薩。無垢清淨光,指菩薩大智慧光明,猶如日輪,故曰慧日,能破一 切煩惱癡暗,併言伏災者,災兼眾厄,風火為災之大者,風火尚且能伏,餘不待言。又復當知,諸災皆由煩惱感召,煩惱之暗既破,則因亡果喪,是以能伏,普明遍 照世間矣。此二頌,是意業普觀。

 

悲體戒雷震,慈意妙大雲,澍甘露法雨,滅除煩惱焰。

 

此 一頌,是口業普益。口業,依於身意,悲體,是大悲身,若要說法,則必現身,所現之身,三聚無虧,戒雷震吼,足以驚醒迷流。慈意,是大慈心,遍緣法界眾生, 如妙大雲,普蔭一切。澍甘露法雨,是口業說法,雲雷既興,法雨普注。甘露,為不死之神藥,所說之法,悟之克證無生,故名甘露。又眾生,我法二執,煩惱熾 然,如大火燄,無由得滅,菩薩甘露法雨,能滅除故。一廣顯應化諸國竟。

 

諍訟經官處,怖畏軍陣中;念彼觀音力,眾怨悉退散。

 

娑婆眾生,心多弊惡,無謙讓之風,好諍涉訟,經歷官衙,無慈忍之力,興師對敵,從事軍陣。怖畏二字,雙貫上下,諍訟則財產聲名所係,軍陣則官職身命攸關,勝敗不能預知,皆有怖畏。怨字平聲,若念觀音聖號,仗慈力而消怨業,免訟罷戰,怨解而結釋矣。

 

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勝彼世間音,是故須常念。

 

妙 音者,說法不偏空有,真俗圓通,所以稱妙。觀世音者,據本經,以妙智觀照世間,苦惱眾生,稱名之音,尋聲救苦。梵音者,說世間出世間法,清淨無染。海潮音 者,說法及時,應以何法得度,即為說何法,如海潮之不失其時。勝彼世間音者,大士對十界之機,能說十界之法,豈世間之音,所能及耶。上歎德,下勸持,因具 是德,故一切眾生,應當常念,不可錯過。

 

念念勿生疑,觀世音淨聖,於苦惱死厄,能為作依怙。具一切功德,慈眼視眾生,福聚海無量,是故應頂禮。」

 

首 句承上起下,上云須常念,此囑於念念之中,切勿生疑,以為念之無益,當知觀世音,已斷一切煩惱染故,是為淨聖,視大地眾生,猶如一子,常在苦惱死厄怖畏之 中,如父如母,可作依怙。具一切功德者,觀音證真實圓通體,具恆沙稱性功德,自在成就,一雙慈眼,等視眾生,觀音久修諸度,福聚無量,喻如大海,上歎具德 集福,下勸敬禮,此一頌與長行,文異義同,長行顯感供,此迷具德,正以具德,故能感供也。長行勸愍受,此表慈視,正以慈視,乃愍受也。長行彰供佛,此明福 聚,正以供佛,故福聚也。以是之故,常應禮拜,禮拜雖是身業,亦必意業恭敬。二偈頌合顯竟。

 

(乙)三聞品獲益分二(丙)一持地稱揚,二時眾發心。

 

爾時,持地菩薩,即從座起,前白佛言:「世尊!若有眾生,聞是觀世音菩薩品,自在之業,普門示現,神通力者,當知是人,功德不少。」

 

持 地菩薩,由持平地之行,蒙平心之教,楞嚴自敘圓通,我念往昔,平填道路,至毘舍浮佛,現在世時,時國大王,延佛設齋,我於爾時,平地待佛,毘舍如來,摩頂 謂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我即心開,是因平地,而證圓通,故名持地。今聞觀音妙行,起座讚揚,謂若有眾生,聞此品所述,觀音自在不思議之業, 普門示視,神妙圓通之力用者,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佛所,種諸善根,方能得聞,是為功德不少。

 

又普門示現,普者,體備眾德,門者,用所由現,神通力,即三十二應,十四無畏,四不思議,無作妙力,自在業用,眾生得聞,或歡喜讚歎,或稱名憶念,是人功德不少,當為菩薩之所護念。

 

(丙)二時眾發心。

 

佛說是普門品時,眾中八萬四千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佛說是品,會眾得益,發無上心,學觀音行。無等等者,無有何等之法,可與齊等也。阿耨多羅,譯無上。三藐,譯正等。三菩提,譯正覺。無上正等正覺之心,即最勝之佛心,八萬四千眾生,發是心,則繼起有人,普門之風,當不墜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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