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略說五戒 - 如瑞法師
Jill (彌陀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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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說五戒 - 如瑞法師

略說五戒

(文:如瑞法師 ,資料來源: 普壽寺)  

緣  起

  1、耶輸伽父當為第一(出自《四分律藏》)。

  在《四分律藏》裡有說:耶輸伽的父親是第一個受五戒的人。佛成道後,菩提樹下,三七二十一天說《華嚴經》、《梵綱經》。後來受天人請,度化眾生,先到鹿野苑度五比丘,轉四諦法輪,五比丘得度。到這時,世間才有三寶。

  當時印度有一個波羅奈固,有一個名門貴族的孩子,叫耶輸伽,耶輸伽的中國話叫「寶」。因為他生下來的時候,腳上穿著一雙琉璃的鞋,一雙寶鞋,所以他父母就給他取名叫耶輸伽。他父母就只有這麼一個孩子,愛念得不讓他離開眼前。

  因為家裡非常富有,父母給他設置了春夏冬三時殿,供他在其中遊戲、玩耍,盡情享受五欲之樂。當時耶輸伽也不懂什麼,父母這樣溺愛他,每天他就盡情地玩。有一天,他在第一個殿裡玩到深夜,玩得疲勞了,睡著了,等他睡醒看,身邊的宮人,伎女,抱著各種樂器,橫七豎八地躺了一地,有的枕人的腿;有的枕人的肚子;有的打呼嚕:有的咬牙;有的說夢話……他看了,非常驚訝,跳舞唱歌的時候那麼漂亮,怎麼睡著了卻是這樣?他恐怖、生毛畏豎,身上的汗毛都豎起來了,實在不可愛,於是便生起了厭離心。

  他又到了第二個殿,和第一個殿看到的情況一樣,他的厭離心更濃,到第三個殿還是這樣。俗話說:十個死人不害怕,十個活人睡到一起就害怕。他說:「我該怎麼辦呢?」他那時已經知道佛成道了,正在鹿野苑。他便悄悄地去找佛,走到城門,有守門的神,神在想:他現在要捨棄五欲走了,肯定是找佛。雖然是深夜,門神這是把門打開了,讓他出城。出去以後,他往鹿野苑走,中間有一條河,他就把穿著的琉璃寶鞋脫到河邊,過河去了。

  佛這時正在經行,看到他來了,就正身端坐,他遠遠看到佛的相好,心裡生起歡喜心,頂禮佛後說:「佛啊,您能不能救我?這個世間太不可愛了,我現在苦得不得了,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佛啊,您能不能救我?」佛說:「你來這兒吧,這兒沒有惡,我這兒不會讓你害怕。」他就磕頭禮謝,佛讓他坐下,佛用善巧方便漸漸給他說法,先說淺的,再說深的,讓他聽了以後生起歡喜心,當下諸塵垢淨,得了法眼淨,證得了初果。這時耶輪伽就對佛說:「我要出家。」佛說  「好啊,比丘,來,在我法中快自娛樂,修梵行,盡苦源。」耶輸伽的自落,袈裟著身,這是最初的善來比丘。佛這麼一呼,耶輸伽就得戒證阿羅漢果。佛度了五比丘,現在耶輸伽又證果了,就有六位阿羅漢,再加上佛,就有七位。律裡說,當時世間有七位阿羅漢正是指此。

  大、小乘佛的果位不同,現在東南亞上座部小乘國家,他們認為佛是實實在在的人,是逾城出家,修道證果的人。他們念佛,不像我們念阿彌陀佛往生西方,他們念佛的功德,佛是人,他能成佛,我也能成佛。所以稱佛為「佛羅漢」。在大乘裡,藏、通、別、圓都有佛的層次。

  再回到故事裡來。耶輸伽家裡的伎女這時睡醒了,一看耶輪伽沒有了,第一宮殿的伎女問「怎麼回事?是不是到第二殿去了?」到第二殿沒有,第三殿還沒有,就慌忙告訴耶輸伽的父母親。他的父親沐浴後,正在挽頭,一聽兒子不見了,把頭草草地捆起來就往外跑,並告訴左右的人,把整個道都堵死。他連忙出城,來到河邊,看到見兒子的鞋在河邊,他確定兒子過了河,就過河到了鹿野苑。佛用神力使耶輸伽的父親只見到佛不見兒子。他對佛說:「我兒子不見了,來這兒了沒有?」佛說:「您不要著急,也許我們有辦法找到您的兒子,您先坐下。」耶輸伽看佛這麼慈祥,用這麼溫柔的語言來安慰他,他就高興地坐下聽佛善巧方便的說法,他生起歡喜心,請求佛給授五戒。佛說法時,他就已經證了初果,證了初果就懂得因緣法,對兒子自然不貪著。佛這時就讓耶輸伽出來見他父親。他父親說:「我倒可以,他母親怎麼辦?他母親要是找不到他,會自殺的,是不是回去一趟?」佛說:「可以。」從這時,僧中就開始有僧次請、別請。耶輸伽的父親請佛:「佛啊,您能不能慈悲到我家去?讓我的兒子也回去?」第二天,佛就帶耶輸伽和他父親一起回去了。回去就把耶輸伽的母親和他的故二(一般出家後,稱原來在家的妻子叫「故二」)度了。這是受五戒的緣起,第一個受五戒的人就是耶輸伽的父親。



    2、鹿頭梵志捨異學,求受三皈五戒。佛說護皈三十六善神及護戒二十五善神。

  (出自《佛說灌頂三皈五戒帶佩護身咒經卷三》)

  《佛說灌頂三皈五戒帶佩護身咒經》裡說有一位鹿頭梵志,他原先是一位外道,來頂禮佛說:「世尊啊,我久聞您的大名,我現在想捨棄我所學的,來受三皈五戒。」佛就讚歎說:「好啊,如果你能捨棄異舉,來受三皈五戒,這個功德不可稱計。」意思是說功德太大了。他聽佛說完,就清淨自己的身口意。在佛前虔誠地接受了三皈。佛告訴他說:「懷受三皈竟,就是真正的佛弟子,不為邪惡干擾。如果你受三皈以後,我當為你及十方人,讓天帝釋派遣諸善神,來護善男子菩女人等。」梵志問:「那是怎麼回事呢?希望我能了解。」就是怎麼樣受到他們的保護。在經裡說四天王派善神,灌頂善神就說了三十六位善神的名字,三十六位善神都有梵語的名字:

  第一位名彌粟頭不羅婆一善光,主疾病;第二位名彌果頭婆呵娑一善明,主頭痛;第三位名彌栗頭婆邏波一善力,主寒熱;第四位名彌粟頭栴陀羅一善月,主腹滿;第五位名彌粟頭陀利奢一善見,主瘴腫;第六位名彌粟頭阿樓呵一善供。主癲狂;第七位名彌粟頭伽娑婆帝一善拾,主愚癡;第八位名彌栗頭悉坻哆一善寂,主嗔惠;第九位名彌粟頭菩提薩一善覺,主淫欽;第十位名彌栗頭提波耀一善天,主邪鬼;算十一位名彌粟頭呵波帝一善住,主傷亡;第十二位名彌栗頭不若羅一善福,主塚墓;第十三位名彌粟頭芯閹伽一善術,主四方;第十四位名彌粟頭伽麗娑一善帝,主怨家;第十五位名彌粟頭羅閹遮一善主,主偷盜;第十六位名彌栗頭修干陀一善香,主債主;第十七位名孺栗頭檀那波一善施,主劫賊;第十八位名彌栗頭支多那一善意,主疫毒;第十九位名彌栗頭羅婆那一善吉,主五溫;第二十位名彌栗頭

  缽婆馱一善山,主蜚屍;第二十一位名彌栗頭三摩陀一善調,主注連;第二十二位名彌栗頭戾梯歇一善備,主注腹;第二十三位名彌栗頭波利陀一善敬,主相引;第二十四位名彌栗頭波利那一善淨,主惡黨;第二十五位名彌栗頭虞伽地一善品,主矗毒;第二十六位名彌栗頭毗梨馱一善結,主恐怖;第二十七位名孺粟頭支陀那一善壽,主厄難;第二十八位名彌粟頭伽林摩一善游,主產乳;第二十九位名彌粟頭阿留伽一善願,主騾官;第三十位名彌粟頭閹利馱一善因,主口舌;第三十一位名彌粟頭阿伽馱一善照,主憂悃;第三十二位名彌栗頭阿訶娑一善生,主不安;第三十三位名彌粟頭娑和遁一善至,主百怪;第三十四位名蒲粟頭波利那一善藏,主嫉妒;第三十五位名彌粟頭周陀那一善音,主咒咀;第三十六位名彌栗頭章陀羅一善妙,主厭檮。

  善神從各方面會給我們保護,如是有三十六位善神都會護助受了三皈的人。

  佛說完後,梵志又求受五戒,佛又給他授五戒。受五戒後,佛說:「你要好好受持五戒,善神會足護汝身。」受五戒後,就會有二十五位善神來保護這個人,在這個人的左右,守護在他的宮宅門戶之上,使他萬事吉祥。梵志進一步要求佛給他詳細說說,佛又說了二十五位菩神的名字。

  笫一位名蔡芻毗愈他尼一主護人身辟除邪惡;第二位名輸多利幢陀尼一主護人六情悉令完具;第三位名毗樓遮耶波一主護人腹內五藏平調;笫四位名阿陀龍摩坻一主護人血胍悉令通蠕;第五位名波羅桓尼和尼一主護人爪指無所毀傷;第六位名坻摩阿毗婆馱一主護人出入行來安事;第七位名阿修輸婆羅陀一主護人所瞰飲食甘香;第八位名婆犀摩直雄雌一主護人夢安置歡悅;第九位名婆羅門地鞹哆一主護人不為蟲毒所中;第十位名那摩吁多耶捨一主護人不為囂露惡毒所害;笫十一位名佛馱仙陀樓多一主護人閩諍口舌不行;第十二位名鞹閹耶戴多娑一主護人不為溫虐鬼所持;第十三位名涅坻酰馱多耶一主護人不為縣官所得;第十四位阿邏多賴都耶一主護人舍宅四方逐凶殃;第十五位名波羅那佛曇一主護人平定舍宅八神;第十六位名阿提梵者珊耶一主護入不為塚墓鬼所嬈;第十七位名因晝昂因晝羅一主護入門戶辟除邪惡;第十八位名阿伽崗施婆多一主護人不為外氧鬼神害;第十九位名佛曇孺摩多哆一主護人不為災火所近;第二十名多賴叉三密陀一主護人不為偷盜所侵;第二十一位名阿摩羅斯兜嘻一主護人若入山林不為虎狼所害;第二十二位名那犀門閹兜帝一主護人不為傷亡所嬈;第二十三位名薩鞞尼幹那波一主護人不除諸烏鳴狐鳴;第二十四位名荼鞞閹毗掊羅一主護人除犬鼠燮怪;第二十五位名加摩毗那閹尼怯一主護人不為凶注所牽。

  一戒有五位善神保護,到了不好的地方,邪氣不會侵擾自己,若佩戴善神名,入軍陣門戰的時候,刀不傷身,劍不侵入,鬼神羅又終不擾近。若行來山入,有小魔鬼也不得近。戴佩此神王的名,夜無惡夢。在受五戒的人身上,縣官、盜賊、水、風、火災、鬼怪、怨家、陰魔都不能得逞。口舌斗亂等自然消退,令人歡喜。如果能佩戴三皈五戒善神名字,入到山林溪谷,曠路潮水自然不現,獅子虎狼悉皆退藏。實際佛是說了三皈萬戒的功德,三十六善神是出自經典,希望人家生起歡喜心,我們受戒實在是不易,而且受戒又有則此的好處,應該好好持奉,  



 3、淨飯王請佛說五戒法相(《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

  五戒裡什麼是持?什麼是犯?犯相如何?佛是一切智人,早就給我們安排好了。以佛的父王淨飯王為緣起而請。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裡面,有分別五戒可悔、不可悔,使我們知道五戒持犯的相。

  緣起:當時佛在迦毗羅衛國,他的父王淨飯王來到佛所,頭面禮足,合掌恭敬白佛說:「我想得到利益,希望世尊能滿我的願。」佛說;「可以啊,只要您說出來,我就可以滿您的願。」淨飯王白佛言:「世尊您已經為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制戒輕重,唯願為我等優婆塞分別五戒可悔不可悔的情況,講我們知道戒相,不生疑惑。」意思是說什麼是持?什麼是犯?佛說:「善哉善哉,父王來問的,正是我心裡所想的。我早就想對優婆塞分別五戒戒相,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以是因緣當成佛道,若有犯而不悔,長在三途」

  這是佛說的。從經的緣起來看。淨飯王在世間是佛的父王,以他來請五戒法相,正是表現五戒法是三世諸佛之父。也就是說依五戒能出生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十方三世諸佛也是依這個來的,所以佛回答他:「你問的這個,我早就想說了。」就是說上契佛意,下契眾生之機。所以佛讚歎他:「善哉!善哉!」就是說你問的就是好。

  下面的應該在後面講,但在這裡略提一下,「若有犯而不悔」犯了以後,不生慚愧心,不懺悔,會長在三途。有人問:「受持不犯當成佛道,受了以後犯是不是也當成佛呢?」犯了以後不悔,長在三途,犯了以後肯懺悔,是不是也墮三途呢?」漓益法師回答:「受持不犯一定成佛,受而犯了也一定成佛,唯不受戒,則水無成佛因緣。」這就是說受了以後。一日犯了,也是種了成佛的因,終究一天會成佛。願老法師說:「受戒學戒以後墮落地獄裡。他就知道為什麼會墮地獄。」出來以後,他就不會再犯。就像戒律裡的蓮花色比丘尼,這個比丘尼在釋迦牟尼佛時出家證果,比丘尼中她是神通第一。她見到女人就勸人家出家:「你出家吧,出家好阿!」她們就說:「我們不敢,出家後那麼多戒,出家要是守不住戒,那不是要墮落嗎?」蓮花色比丘尼就說:「墮儘管墮,墮了以後終有出來的一天。 」言下之意,你不受戒沒辦法出來,墮落地獄糊裡糊塗,墮落進去以後就受苦,不知哪天善根發現了,當了人又糊里糊塗,這樣的流轉生死。受了戒以後犯戒墮落,他以後再不犯了。

  她就說她自己的經歷:「我過去生中是一個戲子,就是唱戲的人,我怎麼種的這個善根,演戲的時候演和尚,搭了一下袈娑,一下生歡喜心,出家好,我以後要出家。」就這麼一個因,以後再生就出家,出了家以後善根淺薄,受戒後就犯戒,犯戒後就墮落,從迦葉佛一直到了釋迦牟尼成佛了,她再得為人,善根成熟。出家後她證果了。她就說:「你看總有個出頭之日的,要是不受戒的話,就沒辦法。」現任滿祖也是這個意思。受了即使犯了以後也定當成佛,只有不受戒,則永遠沒有成佛的因緣。 則果犯了以後能嚴悔,不墮落三途。但要分別,有上、中、下的差別,有殺人,有殺畜生,以後我們會講到。在懺悔裡有:作法懺、曲相懺、無聲懺。要用什麼樣的懺悔法。到第九科裡悔過會講到。

  接著來說,佛讚歎他以後,為淨飯王,他的父王說種種的法,王聽完法就禮佛的足,右繞佛離開了。他走了以後,佛就以此因緣集比丘僧,告訴諸比丘:「我現在要為諸優婆塞說犯戒的輕重,可悔不可悔者。」諸比丘就說:「唯然。願樂欲聞。」就是我們都高興聽佛來說。

又有人會問:「比丘律儀是大僧法,不許俗人聽。五戒相是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所學,佛為什麼不直接對父王說?而等王走了以後,在比丘僧中講?」佛的父王請問佛,佛讚歎了以後就答應了,給父王說種種法令他高興,父王走了以後,佛再集比丘僧來說法。出家五眾: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在家兩眾:優婆塞、優婆夷。佛制戒都是集合比丘僧來說,這就證明:比丘是七眾之首,佛法要憑借僧寶來立。我們居士們學得再深、再高,都不能拋開僧寶,不能當二寶弟子,只要佛、法。「那些出家人還沒我會講」這,你就錯了!這就是讓我們知道,七眾戒法,在比丘僧中來說,就是讓我們要以比丘為首。要知道佛法是憑惜僧寶來立。佛滅度後,無論出家、在家,乃至比丘尼,不懂的話要請教比丘。只是佛的法非常圓融,比丘實在不懂,比丘尼會的話,比丘也可以問比丘尼。但比丘尼一定要向比丘頂禮後,比丘才問,是有一定格式的。我們在家人講佛法。先要頂禮出家人,在旁邊坐下講。菩薩戒說,允許了,你才可以說,不容許的話不可以說。  

  第三邪淫戒:生死之本,損德壞行。

  如果是夫妻配偶,是法律允許,正當的,因為夫妻有繁衍子孫的責任,這是人倫的正分。如果邪淫就會引起人類的混亂,家庭不和,子女紛爭,俗話說: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邪淫是萬惡之事,由於貪婪淫蕩,造成生死輪迴流轉。出家的戒和在家的戒不同,在家是殺戒排在第一,培福、培養慈心第一。出家第一條戒是淫慾戒,為什麼出家戒第一條是淫慾戒呢?因為淫慾是生死的根本,在生死的牢獄裡,愛是枷鎖,男女雙方一旦沾染上,彼此系意,貪愛的煩惱就像繩索,把人捆住,打上結,越來越緊,因此沉迷在愛慾的煩惱中難以自拔。佛說流轉三界中,恩愛不能脫。為什麼會生死流轉?這種恩愛是一個原因。所以淫慾是生死的根本,邪淫實在是損德的事情,做了邪淫事,大家知道後,沒有人尊重你,而由於這種邪淫,就會敗壞個人的正德,妨害社會的風化。為什麼會壞這種行呢?像為魔所擾樣,不能入於正道,必定沉淪於三界中,不得出離,邪淫的禍患非常深重。所以佛要加遮止,不許邪淫。                                

  第四妄語戒:誑惑於人,閉塞善路。

  佛為什麼制不許妄語呢?誑惑於人,閉塞善路。妄語是欺誑、惑亂眾生。

  在出家人戒律裡,有不許打大妄語,也不許打小妄語,就是怕未證說證,鼓惑人心。如果說證聖了,大家都趨之若鶩。所以出家人有功德一定要背藏,而且佛也呵責,不讓隨便顯神通,而且呵責的很厲害:「就像淫女站在十字街頭樣。」當然除了佛在教化的時候,對外道要降伏他們,有顯神通的時候。

  這就告訴我們,不要隨便輕信一些人說的話。我們要知道打大妄語,就是未證說證,未得說得,這個「得」就是指在修學佛法上的得證。小妄語,就是心口不實,欺誑他人,使對方產生虛解。不管大妄語也好,小妄語也好,都會使我們失去入道的利益。只是大妄語是犯根本,小妄語還可以懺悔。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與人相處,總應該有個誠信吧,應該言而可信,你說的話應該照顧到你的行,你的行要顧忌到你的言,也就是言行要一致。《無量壽經》說:言行忠信,裡表相應。

  一個佛子,既然要想學佛,佛是真語者、實語者,要想學佛,一定要從真實中求。我們一天打妄語,在虛妄中,什麼時候才能趣入真如呢?千學萬學就是要學做真人。千修萬修就是要修真心。要想早證早得,必須從真實開始。寧可喪失生命,佛的戒一定要守。

  佛在世,那時佛因地裡,有位須陀須摩王,他是位國王,他就是講實語的,他就守持這條戒。有一天,他外出帶上他的宮娥采女去遊玩,正好走到門口,有一位婆羅門來向他乞討,說:「我現在很窮,希望您能佈施給我東西,您是仁慈的大王。」須陀須摩王說:「可以,等會兒我回來以後,一定會給你的。」但是沒想到,就在國王和那些宮娥采女在一起遊戲的時候,有一位鹿足王,非常兇惡的一個王,因為他長的角像鹿樣,所以稱鹿足王,把這個國王就給逮起來,並囚禁他說:「我已經囚禁了九百九十九個王,你是最後一個。我要囚禁一千個王,不許你回去。」須陀須摩王就哭起來了,鹿足王不禁大笑:「看你還是個大男人,還當你是大丈夫呢!把你關到這兒,你倒哭起來了,這麼軟弱。」須陀須摩王說:「我不是哭我自己,我有生以來沒有打過妄語,我剛才出城門的時候,有位婆羅門跟我乞討,我答應要佈施給他東西。如果我現在回不去,那我不就失信了嗎?」鹿足王一聽:「噢,是這樣的?如果你真這麼講信用的話,我成全你,你回去佈施給那個婆羅門,但是你給他東西後,一定要回來。」須陀須摩王答應後,就回到他自己的國內,給了婆羅門需要的東西,然後把王位給了太子,在全國實行無遮大會,就是廣泛地實行佈施,該做的都做了,他便要走,因為他已經答應鹿足王了,是一定要回去的。全國人民都跪在他面前阻攔他說:「我們不要怕鹿足王,我們可以設一些障礙,不讓他進來抓人。」須陀須摩王說:「不可以,我已經答應他,我一定要回去。」這是第一實語者。他就回去了。

  鹿足王遠遠地看見他真的回來了,就想:一個從虎口裡逃生的人回來,實在是希有難得。他為了真實語不虛妄,他能做到不畏生死回來。他的這個行為感動了鹿足王,說:「你回來了?我先前有這麼多王,再加上你,一共一千,現在我改變主意,我把這些王都交給你來管。」鹿珠王說完就離開了。

  這就是王捨城的來歷。如果以虛為實,以實為虛,這樣就會閉塞人天道。連升天做人都達不到,還想趣於涅槃?趣於成佛?更沒指望了。所以佛制不許打妄語。



         第五條飲酒戒。昏性迷智,失禮破戒。

  凡是酒,酒的定義就是:飲了以後會使人昏醉,讓人神智不清,喪失理智,喪失理智就不顧羞恥,就很容易犯殺、盜、淫、妄,乃至做五逆罪,也不知道恭敬三寶。喝醉酒的人,如果在佛前,他不管前面有佛、沒佛;在師父跟前,也不管師父在、不在;在父母跟前也一樣沒有尊卑,不知道恭敬。醉酒後就會放逸,致使造惡,善法不能生。有人問:喝酒可以御寒,對身體也有益,為什麼不能飲? 

  在《智度論》裡回答:利益身體方面實在是太小了,損害卻太多。佛說酒有三十六種過失;或三十五種過失;或十種過失。不管多少,分開說,合起說,總而言之,失道破家多來自酒的過患。如果你硬要說有利益,如美好的飲料放上毒,你還喝不喝?酒的危害就像毒,所以稱酒為毒水,不可以飲。酒在戒律裡不僅不許喝,乃至用一根草,沾一滴,往嘴裡放都不可以,這就是說不可以開緣。如果有一點,就會有一片,開始,是你理智地去喝酒,到最後,就是酒喝你了。一失理智,就會由小到大,沒辦法制止,所以嚴格地禁止,一滴也不可以。既然我們發心受戒,受戒就要持戒,就要持戒自尊。飲酒會喪失我們的自尊。酒是產生過患的根本,佛制不許飲。我們略略說了制意。

  犯    緣

  「緣」:就是條件,要犯戒有犯的條件,具備幾緣成犯。任何一條戒都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如果全部具足了,就犯根本罪。如果沒有全部具足就犯因罪,沒有果罪。所以每條戒都須有具緣。

  第一條殺戒。這條戒具五緣成犯:

  1、有生命的眾生:

  這就是指所殺的是有生命的眾生,包括人、非人、畜生等。

  2、知是:

  就是你心裡很清楚,知道所對的是有生命的眾生,沒有想差。

  3、起殺心:

  就是對對方起殺害的心,如果沒有殺害心,就落在開緣裡,比如照顧病人,你很好地照顧他,屋子裡太涼,你扶他出去曬太陽,或者他走得太累,扶他躺下來,就在你扶他出去,進來躺下時,你是好心照顧他,一下子把他照顧死了,本來你不扶他走動,也許他還能多活,你一扶他,結果他死掉了,這個沒有殺心,落在開緣裡。殺畜生也是沒有殺心,屬於誤殺。

  4、興方便:

  我們做每件事情都要有前方便,做一個準備工作。殺害眾生也是要做準備工作的,需要準備殺具,如用刀殺、石頭殺、繩殺等。

  5、命斷,犯:

  如果對方命斷了,就犯了。命斷了,就是識、氣、暖斷了,謂之於殺。

  第二盜戒。具六緣成犯:

  1、有主物:

  有主物是簡別無主物,如果在街上垃圾堆裡,沒人要的東西,就屬於無主物,沒有主人的,任由你撿,不犯戒。有主物就是有主人,有主物裡包括:三寶物、人物、非畜物(非人和畜生的東西)。盜三寶物、盜人物、盜非畜物所結的罪是不同的。

  2、有主想:

  是有主的東西,你現在沒想錯,你想的也是有主的東西。

  3、有盜心:

  有偷盜的心。

  4、重物:

  在罪相裡還會提。五錢或值五錢的東西,盜戒裡也有犯重、犯輕的情況,犯重就是偷盜了五錢或價值五錢的東西,盜輕就不會犯根本。關於五錢的說法,我們後面會提到。

  5、興方便:

  偷盜前做的準備工作。怎麼偷法?從哪兒走?拿什麼東西?要做前方便。

  6、舉離本處:

  如果前五緣具足了,最後只要東西一動,離開了本處,就犯到根本。                                    

  第三邪淫戒。具緣分自淫和逼淫。

  自淫:就是指優婆塞、優婆夷自自己造淫境,也就是自己主動去行淫慾,具四緣成犯:

  1、是正境(男二處、女三處):

  優婆塞是二處:口道、大便道。優婆夷是三處:口道、大便道、小便道就是陰道。

  2、興染心(非余睡眠等):

  他自己有欲染心,不是在睡眠中。

  3、起方便:

  要起方便,動身向對方走去,口裡說淫慾的話,走到對方跟前摸觸等等。

  4、與境合:

  雙方接觸到了入毛頭許,自淫:就是指優婆塞、優婆夷自己造淫境,也就是自己主動去行淫慾,具四緣成犯:就犯了。

  逼淫:對優婆塞、優婆夷來講,不是自己主動的,而是被動的,有怨家來逼,怨家有強怨家、軟怨家。強怨家就是國王、賊人,就是那些壞人,來強迫。軟怨家,如果受了八關齋,如果在六齋日中,或丈夫或妻子軟硬來磨。不是強硬的手段而是用一些甜言蜜語之類的方法來引誘,謂之於軟怨家。具四緣成犯:

  1、是正境(不問自他):

  就是優婆塞的二處或者優婆夷的三處。

  2、為怨逼:

  就是被怨家所逼迫。

  3、是與境合:

  就是身與身交觸。這個開緣就是第4緣受樂,犯。

  4、受樂,犯:

  如果受樂就犯,如果不受樂,就不犯,因為你是被強迫的,好比喜歡乾淨的人,這時有種種死屍放到脖子上,你說厭惡不厭惡?又像身上生了臃瘡樣來破臃,非常疼痛,不舒服,就像熱鐵烙身樣討厭,心裡生起極厭惡的感覺,不受樂就不犯。受樂的情況,就是如饑得食,如渴得飲。正是所需要的,這就犯了。對方強迫的,就看受樂沒有,如果是主動的,只要一交合就犯。

  第四條妄語戒。分大妄語、小妄語。

  大妄語,具九緣成犯:

  1、對境是人:

  優婆塞、優婆夷所欺誑的對象是人。

  2、是人想:

  就是在欺誑時作人想,沒想差。

  3、境虛:

  就是你自己所說證聖的境,比如見光、見華,現在證到什麼果位了,境是虛的,不實的,自身根本就沒有所證。

  4、自知境虛:

  自己也知道自己本來實無所證,在這個裡面開一種增上慢人,增上慢人就是沒有證,確確實實認為自己是證了,這個不是打妄語,但是也是要結輕罪。

  5、有誑他心:

  有欺誑對方的心。

  6、說過人法:

  就是所說內容是過人法,過人法是指超越凡夫的法,說證初果、二果、三果、四果,乃至得暖、頂、忍等,或者說天、人、龍來供養我,說這些沒有的事,都屬於此。

  7、自言己證:

  就是自己說自己證得了聖人法。

  8、言章了:

  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9、前人解,犯:對方聽懂了就犯。

  九緣中,二、三、四、五都是約心來說的,六、七、八是屬於口犯。

  小妄語,具六緣成犯:

  1、對境是人:

  你所對的境是人,不簡別在家、出家。

  2、人想:

  作人想,沒想差。

  3、違想說:

  違背心裡所想來說,妄語戒要注意,犯罪是約心來說的,只要所說乖違心裡所想,不管外境實、虛,說了就犯。

  4、自違想說:

  明明知道自己是違心想而說,指內心有心要打妄語。

  5、言了了:言語清楚明白。

  6、前人解,犯:

  對方聽到以後懂了就犯。

  第五飲酒戒。具三緣成犯:

  1、是酒:

  就是所飲是酒。

  2、沒有重病緣:

  沒有重病的因緣,如果除了酒外沒有藥可治,非酒治不可,不用酒治就會有生命危險,這是開的。

  3、飲咽,犯:

  飲、咽就犯了。

                      

                         罪    相

  優婆塞、優婆夷受持五戒以後,就要了解五戒的相。知道什麼是持,什麼是犯。我們這一科就要了知五戒的罪相,具體每條戒結罪輕重的情況。五條戒中,前四條性戒結罪分上、中、下三品,上品罪不通懺悔,屬於根本重罪,中下二品通於懺悔,酒戒屬於遮戒,只有中下二品罪通於懺悔。

  第一殺戒

  凡是有生命的眾生,不可故殺,不得存有殺心,故意的去殺。殺的方法:自己親手殺、或教別人殺、或方便殺、或咒語殺、或墮胎、或破卵、或用毒藥令對方吃。用這些方法只要讓對方命斷了就要結罪。結罪,殺戒具五緣犯根本,就是五個條件都具備了,就是上品不可悔罪,如果缺了其中一個或二個條件,是屬於中、下品可悔罪。

  上品——不可悔根本罪:殺人命斷。(若殺生身父母、阿羅漢、聖人,即犯逆罪。)

  如果殺人,並作人想,對方因此而死了,這就犯了上品不可悔的根本罪。如果殺自己的生身父母、阿羅漢、聖人,就犯逆罪。特別地註明,如果是殺一般人犯根本,如果是生身父母、阿羅漢、聖人,是屬於逆罪。分辨一下,上品不可悔是因為我們受五戒時,是從三皈得戒,三皈一完就得到戒體,如果犯了殺人的罪就失掉戒體,就不是優婆塞、優婆夷,所以說是不可悔。既然不可悔就永遠棄於佛法之外。永棄佛法的邊外,所以稱為邊罪。到以後要受八關齋戒,或出家受十戒,或比丘、比丘尼戒,或者菩薩戒,要問犯邊罪否?那就是意思就是問犯了這些根本罪了沒有?如果四根本罪犯了,那就永棄佛法的大海之外。所以,我們一定要慎重,如果有所毀犯就必須用大乘法的取相懺,得到好相後才許受菩薩戒、或者八戒、五戒等等。然而,既使取相懺悔以後,不墮三途,其間世間的性罪仍然在,就像殺人,一命還一命。就是假如百千劫,所做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一天冤家路窄相遇的時候,還必須還他命的。除非往生西方得證涅槃,可以不受報,這就是說的是不可悔的罪。

  中品——可悔近方便罪:殺人不死。(後若因是死者,仍犯不可悔罪。) 

  可悔等流罪:天龍鬼神。殺不死,下品可悔方便罪。

  「殺人不死」:如果殺人,對方沒有死,就是沒把他殺死,就是犯中品可悔的罪。

  「後若因是死者,仍犯不可悔罪。」:當時殺,沒殺死,但後來他死了,死的原因還是因為被優婆塞、優婆夷殺他,比如殺他一刀,當時沒死,後來還是因為被殺的這一刀死了,就仍然犯到上品不可悔罪裡面。 

  中品裡「可悔等流罪:天龍鬼神。」:如果是殺非人,非人就包括,天、龍、鬼、神,或者畜生能變化形,就是有畜生能變人形;還有一種不能形的。如果殺能變化人形的畜生罪就重,也就是殺有智慧能解人語的畜生,罪就重,屬於可悔的等流罪。「等流」就是類似的意思,等就是同等,流就是流類。就是同一流類的意思。殺天龍鬼神是殺人的等流,是殺人這一流類。所以說可悔等流罪,就是指殺天龍鬼神。

  「殺不死,下品可悔方便罪。」:如果殺天龍鬼神,沒有殺死,就歸到下面的下品可悔方便罪,殺死了,犯中品的可悔等流罪。之所以列到中品裡,是因為非人,如諸天、阿修羅、鬼神等,載道力弱。我們知道,六道中人道殊勝,因為人是受道之器,相對來說,天、阿修羅、鬼神載道義弱,就是它能承受道的義弱,殺了以後,戒體沒有失掉,還可以懺悔。畜生比較諸天、鬼神就更劣了,殺了以後,罪又輕。

  下品——可悔遠方便罪:發心欲殺人而未殺。

  可悔等流罪:殺畜生。(殺蠅蟻蚊蟲等,及用有蟲水者亦爾。)

  「可悔遠方便罪」:什麼是可悔遠方便罪呢?就是:

  「發心欲殺人而未殺。」:如果發心要殺人,但最後沒去殺,就犯在可悔遠方便罪裡面。因此我們就了解,要犯殺戒,有因罪和果罪。果罪就是把人殺死了。前面做方便,有近方便,近方便就是殺人,已經殺了他,但他沒死,屬於近方便罪。遠方便又比近方便輕,就像現在做準備工作要去殺,但是沒去。所以,有近方便、遠方便。可悔的遠方便罪,這就是發心要殺人,但沒去殺,那也要懺悔的。這是犯的下品可懺的罪。

  下品罪裡還有「可悔等流罪:殺畜生。」:如果故殺畜生,就犯可悔等流罪。

  「殺蠅蟻蟲等,及用蟲水者亦爾。」:如果殺蒼蠅、螞蟻、蚊蟲等,以及使用有蟲的水,同樣也是結下品可悔等流罪。就是說不能使用帶有蟲的水。這兒說一個問題,就是有人問:一切有命不得故殺。我們的定義不得斷一切有情的命,為什麼殺天龍鬼神結重罪,殺畜生結下罪?就是犯了中品罪、下品罪,還不失戒體,不至於墮落。有回答:要論失戒體,約破根本四重來說的,就是殺人、盜五錢、邪淫、打大妄語,四種中隨犯一種都犯根本。至於殺非人、畜生等,從性罪說,殺的都是生命,這個是重的,現在是約佛制戒說,違我們受戒得的戒體是無作戒體,當我們前面通過身口意,禮拜、口說、觀想,通過我們的造作,遍於情境非情境上發斷惡修善度眾生的願,通過三遍觀想,最後觀想結法從頭頂注入到身心來,納受到無作戒體,我們有作是用人力讓輪子轉起來。受戒以後,得到戒體,任運就起來了,有惡就止,比如不許殺、不許盜等等,任運就起作用,所以稱作無作戒體。就是說,雖然殺非人、畜生,約命來說,性罪是重的,但約違無作的罪是輕的。所以,要懺悔,我們現在是佛制的戒,我們依於佛制的戒懺悔了以後,中品、下品的罪懺了,欠他的命還得還,故殺有故殺的報,誤殺還有誤殺的報。懺悔了以後,是懺佛制戒的罪,不墮落三途。

經裡說:在生死輪迴中,如於中間,殺彼生命,或者吃他肉,如是乃至盡微塵劫,都要相吃:你吃我,我吃你,相煮:你殺我,我殺你。猶如轉輪一樣,為什麼稱六道輪迴?轉來轉去,互為高下,你是蟲,他把你殺了,你善業成熟,他又成蟲,他又把你殺了。還會這樣輪迴無有休歇,因此,造成六道輪迴的原因,就是我們和眾生之間的相識、相殺,佛制殺戒實在是要斷互相相吃、相煮,互相吃來吃去,殺來殺去,那就輪迴不止。如果能持殺戒,就可以斷輪迴的因。否則,我們不以戒行,又怎樣能夠來止惡呢?

  有佛制的戒,除此之外,殺命還有其本來的性罪。        



  第二盜戒

  凡是有主物,不可以盜心取,如果自己取,叫別人取,或用咒來取,或寄放的東西你不還主人,或者賴債不還,乃至偷稅漏稅,這些都屬於犯盜。在解釋罪相之前,來解釋兩個概念:一個是有主物;一個是錢體。

  有主物:三寶物、別人物、非人物。

  三寶物:佛物、法物、僧物。

  先來說佛物,佛物分四種:佛受用物、施屬佛物、供養佛物、獻佛物。

  第一種佛受用物的體是:堂宇、衣服、床帳等。

  堂宇:是指佛在世的時候所住的房子,以及佛滅度後供奉佛像的殿堂,比如現在的大雄寶殿等。

  衣服、床帳:是指佛所穿的、所用的東西,以及佛滅度後,供養佛的衣袍,佛受用的莊嚴物,這些東西因為佛曾經受用過,所以不可以互移,不可以把佛受用的衣袍,用到其它地方,或來換取其它東西,這是不可以的。也不可以轉賣,不可挪用,佛的受用物只有佛才能受用。但如果有難緣,比如毀寺等,可以暫時保存起來,等難緣過去以後,還要送回原處。佛受用物,如果有損壞,必須妥善處理,不可以隨便丟棄和轉賣。比如放在佛坐底下,要迭的整整齊齊放好。律說,佛坐具等,一切天人供養,如同塔寺。為什麼?因為法身無相,法身遍一切處,這個無相,怎麼知道其存在呢?隨物表現。這些東西就是法身的體,所以佛的受用物不可以隨便亂用,佛用過的,比如床帳等也不可以隨便處理的。

  第二種施屬佛物:如金銀錢寶奴畜等。金銀錢寶就是供養佛的錢財,供養佛的錢財可以存到銀行長利息,長的利息還要歸到佛的錢財裡,所以叫無盡財。就像父生子,利息又生利息。但這些都是歸佛用的,不可以摻雜,不能說本錢給佛用,長的利息用到其它地方,這是不可以的。

  奴:就是佈施給佛使用的人。專門佈施來侍候佛,這也是不可以隨便的。過去有錢的人家,把家裡的奴、婢供養到寺廟裡專門侍候佛。

  畜:指專門為佛馱用物品的畜生。

  奴也好,畜也好,只可以佛用,其它人不可以借用。

  施屬佛物是系屬佛的,跟佛受用物不同。施屬佛的東西可以買供養具來供佛,因為施主供養佛的錢財是給佛用的,所以可以貿易,不同受用物。我們居士學了一定要懂,到了寺廟裡,如果供佛的時候,前面有人給佛搭了袍,再有人去又給佛搭個袍,後面人再給佛搭個袍,大家去了都往佛身上搭,佛能搭幾個袍?所以,只好前面的搭上,後面就把前面的拿下來,有的袍太多了,乾脆搭都不搭,放一邊去了,實際供佛也沒有得到供佛的福報,不如把心放大點,供佛就供養錢,隨

意用,能用到什麼地方就用到什麼地方。佛需要造大殿就造大殿,現在缺桌子就做桌子,需要什麼就做什麼,心不要這麼局限。如果一局,比如你供養了一個袍,如果沒給你搭,還有了罪過。所以,我們出家、在家必須互相學,學了以後,出家人如法做,在家人也如法做,正法才可以久住。這就要了解到,第一種受用物,不可以隨便改變,第二種施屬佛物是可以貿易的,因為錢財可以供養佛用的,奴、畜是隸屬佛的。

  第三種供養佛物:是指花、香、燈、燭、幢幡等。這一類原則上是不可互用、別用的,供養佛就是供養佛,但是有一種開緣的情況,就是供養佛的花多了,或者供養佛的燈、油太多了,可以轉賣。比如供花的錢太多,可以貿易供燈,供燈的太多了,也可以轉賣。再多了,可以變成錢,放到佛的無盡財裡。如果供養佛的幢幡、寶蓋太多,如果改做,一定保證不改變本質,都是幢、幡、蓋這一類的可以改,不可以改做其它的。花可以轉貿,幢幡寶蓋可以改做,但是不要變質。

  第四種獻佛物:糕點瓜果飯菜等。獻佛物能不能動呢?根據律裡來說,奉侍佛的人可以受用,奉侍佛的人,不管是出家人也好,或者在家人也好,居士拿來供佛,比如供了一盤蘋果,供完後你奉侍佛的人就可以自己吃,這個可以。但是,這裡有一點要注意,如果今天供佛的是常住的僧物拿來供佛的,或者有居士來供佛還要供全體僧,這個就不能吃,必須給出家人分,或者出家人從庫房裡拿出來供佛,供完後就要收回去,有的居士說,怎麼供了這麼多不給我們吃呀?因為這是僧物。這個必須要清楚,學了以後,居士們到寺廟裡供佛的時候就可以不局,供佛後出家人也能吃,在家人也能吃,這樣誰吃了都沒有過失。如果要是局的話,我供佛後一定給出家人吃,比如有在家人吃了,那就會犯了盜僧物。學是為了正確了解日常中怎麼行,我們有時候在家人不懂,認為在寺廟裡供完佛的東西一定很好吃,覺得很吉祥,而供佛的居士偏偏供完佛後要供出家人的,這樣就不好了,所以居士們心不用局,供完佛就沒事了,那誰來處理這些供物呢?奉侍佛的人

  就可以。出家人也好,在家人也好,他就可以分配,就可以分給居士們吃。所以這就要懂,獻佛物奉侍佛的人可以來分配。但是如果屬於常住常住物供佛,那就不能隨便動用。居士的心有局必須按居士的心來分配,這就免得造成過失。這是四種佛物,體要弄清楚,處理方法要了解。還有佛像、舍利,如果偷佛像,主人的心是局的,這就是我的佛像,那就按佛像的價值來計算,佛像假如值五錢,那就犯上品不可悔的罪。如果佛像沒有局,在這可以拜,誰拿走拜也可以,這樣拿

走就不犯。所以佛像開淨心供養,有時看到佛像很好,就想拿回家好好拜,為什麼說佛像拿走不犯?因為佛像可以遙禮,拿走了可以觀想拜。但是我們還是要提醒,有主人還是不可以的。

  法物同樣也是四種:法受用物、施屬法物、供養法物、獻法物。

  法受用物:是指箱、函、匱、簏、巾袱等。法受用物專屬於法,不可以隨意轉變,和佛的受用物是一樣的。

  施屬法物和佛的施屬物是一樣的:金、銀、錢、寶奴畜等。是專門法來用。

  供養法物跟供養佛物是一樣的:花、香、燭幢、幢等,處理方法也一樣。

  獻法物跟獻佛物也是一樣。

  如果是盜心取經,經書有主人,就按紙墨人工,書的成本來計算,如果價值滿五錢,就是上品不可悔的罪,如果不滿五錢,就是中品可悔的罪。

佛語無價,不能拿錢來計算,是望經書的守護主結罪,就是望經書的主人結罪,滿五結重。對經典等法物,如果燒燬,要結逆罪和中品可悔的罪。為什麼燒經書結逆罪呢?我們知道殺父殺母是犯逆罪,燒經書就如同燒父母,經書是法身父母,所以也結逆罪。結逆罪是約知道經書不應該燒,燒了就結逆罪。如果確實不知道燒經書有罪,就犯中品可悔罪,可以懺悔,懺悔以後,不可以再燒。一定要了解燒法寶罪重,如同破僧、殺父、殺母,諸佛也是要從學法中而來,如同燒法身父母,所以結罪重。

  關於借了有主人的經,看完後,拒絕還,讓主人生疑,主人想:他怎麼借我的經書不給我呢?他到底還不還我了呢?如果他有這種疑心,他弄不清你到底還不還他,這樣就犯中品可悔的罪,可以懺悔。如果決定拒絕還,這時按紙墨人工算,如果滿五錢,就犯上品不可悔的罪。

再就是盜寫盜聽,如果經書不讓抄,還有秘方一類,人家不讓抄,因為主人吝護不公開,都按價定犯,滿五都犯上品不可悔的罪。

  僧物也四種:常住常住僧物、十方常住物、現前現前物、十方現前物。

  第一種常住常住物的體是:寺捨眾具、銀錢重物、華果樹林、田園僕畜、眾僧廚庫、生熟等物。我們來看兩個常住,這兩個常住字一樣,但意義不同,前一個常住是指人,後一個常住是指物,就是常住的物。常住常住物就是常住人受用常住的物,常住的人約縱來說包括過去、現在、未來的出家人,約橫來講是指整個南閻浮提的出家人都是屬於常住的人,總而言之,十方三世一切凡夫聖僧證果的人,都是常住常住物的主人。

  寺捨眾具是指的寺廟、僧房、桌椅、板凳等等,這些都是屬於常住常住物,還有銀錢重物,就是錢寶等重物,還有大眾僧的田地、果園、僕人、畜生等。這個必須學,有些寺廟種了果樹,比李樹、蘋果樹、桃樹等,我們居士想這沒什麼,順手摘上一個蘋果、一個桃吃,這個罪過就重了,就盜了常住常住物,小蘋果你看著不大,它的主人是誰?是常住的人,常住的人通了多少?你問其中的一位師父:師父我吃行不行?這位師父作不了主,他只是其中主人的一個,你問遍所有

寺廟裡的人,你也沒辦法吃,因為什麼?你能把所有南閻浮提的僧人都喊來嗎?既使你能喊來,還有過去、現在、未來的僧人呢?常住常住物的主人多,就像一個桌子,如果一損害,這個桌子的主人是十方三世凡夫賢聖僧,盜了這個是望這麼多的人結罪。雖然盜了一分錢,這一分錢的主人這麼多,你說你怎麼還?大家都是這一分錢的主人,如果只盜一個主人的東西,這個結罪輕,把錢還了就行了,望主多就沒辦法還。所以,盜常住常住物是望十方三世凡夫聖僧結罪。經律裡

有說,犯五逆十惡能救,盜僧物沒辦法救,為什麼?不是說不救。這個業太重了,沒辦法還怎麼救你?這個要特別注意!不僅是說在家人,出家人也一樣,出家人只是主人中的一個,你但可受用,不能拿走。比如來到寺廟裡用桌子,用完放下就好了,一帶走就偷了常住常住物,不管在家出家都是如此。以後學到大集經,就會講到這些果報。

  眾僧廚庫生熟等物,廚是大寮做飯的地方,庫是大眾僧存放物品的地方,生熟就是生的糧食和做熟的飯菜等。如果在庫房,屬於常住常住物,如果拿出來做熟,就屬於十方常住物,打板進界有份,體是不同的。

  第二種十方常住物:前面的十方約人來講,這個十方按南閻浮提的出家人來說,光有橫沒有縱。後面的常住是指常住的物,這種物是指每日供僧常食,就是每天供出家人的早齋、午齋。在庫房是屬於常住常住物,拿出來屬於十方常住物,誰有份呢?到吃飯時候,打犍椎,板聲一響,所有的出家人進來都有份,進來吃飽不能帶走,就是隨人一飽,我們居士們不要說吃了再帶個饃饃走,或者沒吃飽再裝點,這是不行的。不過,在我們這裡大家可以儘管放心,有人供齋,會問他:我們在辦學習班,有這麼多的成員,你供不供我們居士班的人?如果說供,大家都可以受用,不供,那就要另外給出吃飯的錢,在這兒一般不會讓大家犯過的。受用的時候,隨人一飽不可拿走。

  第三種現前現前物:第一個現前是指現前的人,第二個現前是指現前的物。指居士們佈施供養現前僧的比如房舍、醫藥、衣服、臥具,但他有局,只供養現前的出家人。為什麼要給大家講這些體?我們來到寺廟就要懂,人家供養現前現前僧的東西,比如有居士供養出家人一支筆,你看見這個筆可能會覺得這個沒什麼,拿起來就用然後帶走,這就盜了現前現前僧物。雖然一個小東西,但是要分給現前出家人的,如果拿了就犯盜,後面我們還會說到,要了解這個體以便我們來護戒。

  第四種十方現前物。它的體是亡五眾的輕物,還有時施非時施。十方是指十方的人,現前是指十方現前的物。亡五眾輕物是指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尼、沙彌、沙彌尼往生以後留下的輕物。這個出家人往生了,有很多要求的,他的重物像錢寶之類,是要供養寺廟的,像三衣、缽隨身用來修道的東西,就是資身辦道的東西是輕物,像以前出家人一個背夾子就背走了,沒有現在有櫃子、桌子等,櫃子、桌子、椅子要歸到常住裡,只有這些隨身的輕物可以分。有些出家人,比如說在白衣家往生了,重物要送到附近的寺廟裡去,輕物呢,來的出家人作法分,我們在家人不能要,這是出家人所應該分的,居士們不懂,認為以前皈依這個師父跟他很有緣,那他往生了,拿他的衣服或者拿點什麼東西來作紀念,這個是不可以的。但是怎麼樣可以呢?比如你家裡有位老師父往生了,往生怎麼處理?如果沒有別的出家人,只有你一個居士在,那你把他的重物送到寺廟裡,輕物就隨來的出家人,他們作法分,分了以後,你可以跟師父乞說:師父,能不能把你得到的這個小東西給我作個紀念?分到他手裡的,他給你是可以的。我們要懂,有些東西轉化了一下手,要了就沒罪過,直接去拿的話就有罪過,師父們有時給你一樣東西,分到他手裡了,東西是他個人的,他給你就沒關係,如果是常住的就有不可以了。              



  時施就是居士們專門佈施供養安居僧,佛制夏天要三月安居,你認為大眾僧很辛苦,你要供養他們,你的心有局,就成為時施。非時施,施主有緣就佈施,不局時節的佈施,不管安居了沒有,不局這個,就稱為非時施。都是十方現前物的體,東西是現前的,誰來受用呢?是十方的人來分。

這四種僧物,如果對常住常住物,非理侵損或盜用,滿五錢就要結上品不可悔的罪。如果把這個寺廟的東西給那個寺廟,這個也不可以,如果需要救濟貧困的寺廟,必須通過作法才可以,不通過作法絕對不行。我們居士們不要隨意分配,不要說這個寺廟富有,那個寺廟窮,就把富有寺廟的東西隨意給了窮困的寺廟,是不可以的。居士們在寺廟裡不要作主,在寺廟裡就是親近三寶、親近師父聽法,有些寺廟因為師父年歲老了,居士又有文化,就在寺廟裡當家,這樣就造罪了,我們一定要小心謹慎才好。

  盜十方常住物是望十方的人結罪,比如十元錢,如果十方的人分就分散了,如果盜一個人就盜夠了十元。前面我們說滿五結重,按人分就沒有滿五的意。但是常住常住物就不同,是固定的資產,根本沒有分的意,一盜就直接結重。十方常住物分兩種情況,沒人守護的時候,結中品可悔的罪。這個我們居士們要注意,到了寺廟裡,有的寺廟不懂,吃飯的時候沒有打鍾或者沒有打板,就是沒有打犍椎,打了犍椎才能吃飯,不是說我們在家的居士,出家人也是這樣,沒有打犍椎沒有打板,不可以吃飯。對現前現前物來說,如果東西在施主手中的時候,是在施主前結罪,比如有人要供養現前僧,如果這個時候偷了這個東西,就對施主結罪。如果這個東西交給知事人,知事人掌管這個東西,知事就是守護主,如果盜了就跟前面一樣滿五結罪,不滿結輕,滿五就犯上品不可悔罪,不滿五犯中品可悔罪。十方現前物結罪也有分別,東西是現前的,東西誰來分呢?十方的人來分,在僧中要作法,通過打板、集僧、作法,如果沒有集僧作法之前盜了這個東西,就犯中品可悔的罪,是約十方人來分,有分的意的時候,按人算就沒有滿五的意,所以結中品可悔的罪。如果作法以後,盜這個東西就滿五結重,犯上品不可悔罪,以上是三寶物。

  有居士問:花果燈燭可以轉貿,是否可以互用呢?

  一種有盜心,不給而偷,或者有師父掌管盜了,也同樣要結罪的,只是結罪重輕不同,這是盜用。三寶物中還有一種是不可以互用的,比如供佛的錢不可以供僧,如果是請經書的錢也不可以拿來造佛像。戒律裡互用也屬於犯盜。盜裡有盜用和互用,有些人說,我自己也沒拿,錢都用出去了,佛也給結罪,這樣的人不僅犯了盜罪,還結一個愚癡罪,為什麼會互用呢?是因為不學習,不學就不懂,愚癡罪也叫不學無知罪。因為有些居士在寺廟裡掌管事,有些師父會委託居士,我們要注意千萬不要互用。為什麼?誰給佛作主?誰給法作主?你問佛,佛不說話,問法,法也不說話,所以佛物、法物絕對不能隨便用。僧的東西有些可以開的,比如在僧伽藍內給佛蓋大殿,大家作羯磨同意是可以開的。僧的東西,比如常住常住物,僧有錢,佛沒錢,作法後僧錢是可以給佛用。現在問的是花果燈燭,首先要看體是什麼?是供養佛物的,供養佛物在一定情況下可以開的,香太多的時候可以轉貿燈,燈油太多的時候也可以轉貿花,可開的就開,不可開的就不能開。居士們會問三寶物為什麼不能互用?因為果報不同,供佛是供佛的果報,供法是供法的果報,供僧是供僧的果報。乃至於供佛,比如供花和供燈的果報也不同,果報不同,分配錯了以後因果就錯了。比如有人要塑阿彌陀佛的像,你給塑護法的像,表面上好像沒錯,護法也是護佛的,但不同,佛是果地上的,供養佛的功德和供養護法的功德不一樣,所以不允許互用。在戒律裡佛就讚歎居士供養房,佛說這個功德大。以後果報就是住好房。比如供養車,那以後的果報就不用走路,有好車坐。我們居士們佈施的時候常常都是有願的,比如有的嗓子不好,他就佈施鈴希望得個好嗓子,他的願不同,用錯了因果就違了,這是不可以的。有個故事,佛在世時有人要造塔,掌管造塔的師父就想,這個塔不用造那麼大,造小點吧,把剩下的錢再給塔造個風鈴。後世的果報就是身體長得又矮又小,但嗓子特別好。當然其中互用的話,果報是墮落地獄,地獄出來後,余報是做人,善根成熟又得出家。我們慢慢想一想會明白這個道理,為什麼三寶物不能互用?不可以違背施主的心,供養不同,果報不同。

  別人物。我們簡單說,首先明物主,正物主:是指物的正式主人。也有三種差別:

  1、有我所心,有守護。如匱中綿絹財物等等。對這個東西有我所心,也有守護心。

  2、有我所心,無守護,如田中五穀是。沒辦法貯藏,這也是物主,但沒有守護。

  3、無我所心,無守護。如地中伏藏,家裡的地下祖先給留下的,主人不知道地下埋有寶藏,他不繫念這個東西。

  物主裡分了這三種差別,如果盜了他的東西都是望正式的物主結罪,滿五犯上品不可悔罪,不滿犯中品可悔罪懺。

  守護主:就是看守的人。分二種情況:

  1、有我所心,別守護。如僧可分物,令人守掌者。就是知道這個東西要分,有我的一份,但還沒分到我手裡,先讓人照看。我們世間也有這個情況,五、六個人得到東西,先讓一個人守護住,到時再分。如果這個當中,知道有自己的一份,有我所心,如果盜了這個東西,是望守護主結罪的。

  2、無我所心,別守護。如關頭奪得禁物及失物,為官奪得。就像我們過海關,東西被沒收了,沒收了,他想,這反正我也要不成了,東西到了沒收人就是管稅的人的手中,對物主來說無所心,但別守護,有人守護這個東西,假如盜了這個東西就望守護主結罪。如人丟了東西,官家從賊人那裡得了,同樣屬於無所心,別守護,由官家守護,如果優婆塞、優婆夷盜了這種東西,望官人結罪,同樣按滿五不滿五結罪。這是盜人物。

  非畜物:非人物、畜生物。非人就是神、鬼,有些神廟裡掛的幡或裡面供的一些東西,也不可以盜。如果有守護主,滿五同樣犯上品不可悔罪,無守護主,犯中品可悔的罪。如果盜畜生的東西,結下品可悔罪。                     

                        

  下面我們說錢體,五錢究竟是多少。怎麼個判法?偷盜價值五錢或超過五錢的物品,都是要犯上品的重罪;如果減五錢就輕,要細分,盜三錢、四錢犯中品可悔罪;盜二錢、一錢犯下品可悔罪。

  一、《薩婆多論》有三釋:

  1、依彼王捨國法,以此為限。根據佛制戒當時的情況,是以王捨國,以國法來判的。佛在僧中制戒,有位比丘盜了國王的木材,報告了國王,也告訴了佛,佛就制戒,佛就問在旁邊曾當過大臣的比丘:「犯國法多少判死罪?」比丘就說:「犯國法盜五錢判死刑。」佛就制戒五錢就是重罪。所以說依彼王捨國法。

  2、隨有佛法處,以此為限。隨有佛法的地方用什麼樣的錢,以這個來判五錢的,雖然這兩種情況,這樣還很亂,當時印度王捨國國法是五錢,五錢是多少也不清楚,所以說有濫。

  3、隨有佛法處,依國盜幾物斷死,以此為限。國法如果偷盜五萬犯死罪,那麼五萬五錢,一萬就是一錢,二萬就是二錢,三萬三錢。

  這三種判法,第三種比較清楚。隨有佛法處,就是隨所在的國家的國法判。

  二、約義判:

  1、錢有貴時,盜一入重;賤時,百千犯輕。

  錢有貴有賤的時候,不同時代錢貴賤不同。如果錢貴時,盜一元錢就很多了,賤時雖盜一百元,犯罪也輕的。

  2、貴處時(處)盜物,賤時(處)賣,還依本時(處)結罪。

  貴處盜物到賤處賣,還是要以本處錢貴的地方結罪。我們現在有經濟發達的地方,比如深圳、廈門特區,以哪兒結罪?盜的錢數要多才犯國法。貧窮的地方,盜幾錢就犯重罪。同樣在一個國家之內判也不一定的,所以判的時候,就要看所在的地方經濟發達不發達,在哪兒盜的,比如在山西盜後到深圳判就不行。

  3、若數數取四錢,數數作斷心,得罪輕。

  五錢犯重,盜時不到五錢,他說一定要洗心懺悔,再也不盜了。數數取四錢,然後就斷盜心,堅決不再盜。既使盜了三次,已超過五錢,但每回盜完後都做斷心,雖然偷夠了五錢,但因為數數斷盜心,結罪也是輕的。

  4、或不得物而入重,如四分燒埋、壞色、教他等。

  這種情況,東西沒得到但犯重。如燒埋、壞色、教他盜。把東西燒了,埋了,雖然自己沒得到但也結重罪。

  5、若眾多人遣一人盜五錢,多人分一切同得重罪。若眾人共盜五錢,作一份一切同得重罪。

  這是指亡五眾物。在沒有羯磨之前,偷了以後結罪輕。盜五人各一錢,結罪重。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每個人五錢讓一人掌管,好像對每個人說,但有個守護主,結罪時是約守護主結罪。所以盜五錢作一份一切同得重罪。道理很複雜,知道判後還要參考從義上的幾種情況。

  第三、正判

  然五錢之義,律論不同,判罪宜通,攝護須急。故律云:下至草葉不盜。剛才是《多論》研究前提,到現在正式判。關於五錢,歷史沿革,直到今天,國和國的錢不同,研究就有不同的說法。有很多律師都有算五錢的數,澫益律師算才八分銀子就是五錢數,南傳國家1988年算,20美元就是五錢數,他們有他們的算法。不管律和論,不管祖師大德算的同不同,判罪是通的,通古通今,通中通外。律裡說得很清楚:攝護需急。應時好好要把它當成一個重要事情對待,乃至草葉不盜,這就是正式的判,草葉有主別去犯盜,這是正判錢體的情況。

  總結:

  上品不可悔根本罪:取他物,值五錢;

  中品可悔近方便罪:取而未離處。就是說做了前方便,起盜心,人到物跟前,拿到手上轉來轉去,但沒有離開地方,是中品近方便可悔罪;

  中品可悔等流罪:取他物,值不滿五錢。就是取他物價值不滿五錢。

  下品可悔遠方便罪:發心欲盜而未取。就是優婆塞、優婆夷起心要偷盜,但因為種種原因有了障礙沒有盜取,就犯下品可悔遠方便罪。

  下品可悔等流罪:取他物,值三錢以下。等流罪都是這一類的,像優婆塞、優婆夷不給而取,物品價值三錢以下,二錢,一錢、無論自己做還是教人做,都犯下品可悔等流罪。

  這是盜戒。

  三、邪淫戒

  邪淫戒通說一遍:

  1、人女、非人女、畜生女;

  2、人二形、非人二形、畜生二形;

  3、人黃門、非人黃門、畜生黃門;

  人有:人女、人童女、人中二形:就是具有男女二根的人;非人中有神、天人、非人女,非人童女,非人二形;畜生也有畜生女、畜生童女,畜生二形。為什麼也不許跟畜生行淫?畜生的生理構造像豬、牛、羊等跟人相同的。

  總結:人、非人、畜生。人當中有人、二形、童女三種;非人、畜生也是這三種。

  如果優婆塞對人、非人、畜生當中的三處:大便道、小便道、口道三道行淫就犯了邪淫戒。如果對人、非人、畜生的黃門行淫,也犯邪淫戒。

  人、非人、畜生男是二處即大便道、口道。這裡有男、女之不同。黃門就是像太監之類的,有五種情況:生、犍、妒、變、半。

  生—生下來就有問題;

  犍—人為割去的;

  妒—見人行淫起嫉妒心而發生變化;

  變—會變化的;

  半—半月男半月不能男;

  男黃門就是指這些情況。

  如果跟睡醒的人三處、二處行淫也犯;跟睡著的人三處、二處行淫也犯;還有跟死形,也有人、非人、畜生三種情況行淫;還有人、非人、畜生中的黃門;還有人、非人、畜生男;一種是三處一種是二處,如果行淫都是犯的。這是說正道。

  如果是非道,比如優婆塞對死形中的未壞、多未壞、半壞、多分壞;或骨頭之間、瓶子口、或穿地做孔,或持泥做孔等等行淫犯中品可悔罪。

  如果優婆夷就反過來就知道了,口道、大便道、小便道受人、非人、畜生男;或受人、非人、畜生二形;或受人、非人、畜生黃門;還有三道受睡醒和睡著的,和上面都是一樣的,都是要結重罪的;如果三道受死形未壞、多未壞、半壞、多分壞就是結可悔罪。

  上品就是不可悔根本罪;

  中品有可悔近方便罪:二身和合,止而不淫。

  中品可悔等流罪:入余處,指非道。

  下品可悔遠方便罪:發心欲淫而未淫。

  四、大妄語

  上品不可悔根本罪:向人妄言自得過人法,過人法就是聖人法,得了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都是打大妄語,四禪八定都包括在內,一切出離的諸法要乃至修五停心觀未得說得、未證言證,只要對方聽懂你所說,就犯了上品不可悔根本罪。

  中品可悔近方便罪:誤說,而未遂本心。說不了了,前人未了解,或向聾癡不解語者說。

  中品可悔等流罪:向天龍鬼神說,或向解語畜生說證果等,彼領解。

  另外還要說明犯四種口過的結罪,如果優婆塞、優婆夷向人說小妄語,欺誑對方;或者兩舌語,撥弄是非;惡口,毀罵;或者綺語,說無益語,如果所說言詞說的清楚明白都是犯中品可悔罪。

  下品可悔遠方便罪:發心欲妄語而未言。或者所說言詞不清楚,聽者沒明白,罵人沒罵清楚,這個是犯下品可悔遠方便罪。需要對小妄語略略說明一下,如果優婆塞、優婆夷實實在在的看到了;見到了;聽到了聲音;了知了,感覺到了,軟啊硬啊;但是你自己偏偏說沒看到、沒見到、沒聽到,沒感覺到,不知道,這就要犯中品可悔罪。

  而且小妄語是約三時來判的,沒打妄語前起心動念要打妄語,就結下品前方便可悔罪;如果正打妄語,自己知道打妄語,就正式結小妄語罪。犯中品可悔罪,說完了,知道剛才打的是妄語,還要結一個後方便下品可悔罪。你打妄語,要欺騙他,起了這個心,就結了一個小的罪,正打妄語時,明明知道騙了他,就結了一個中品可悔罪,到時就要找三、四個人來懺,下品可悔罪,找一個人懺悔,或在一位受菩薩戒者前懺,或在師父跟前懺。

打完妄語後,很清楚知道打妄語,又結了一個下品可悔罪。打妄語有:前方便打妄語罪;後面還有一個後方便,知道剛才打妄語的兩個小罪;中間還有一個正式打妄語的罪。弘一律師警示說:兩舌、惡口、綺語也都是犯中品可悔罪。這個罪還是不輕的,為什麼會結這麼重罪?兩舌語會構起是非。乖戾親友;惡口罵戾的話令他不能忍受;綺語沒有利益之語,增長放逸,忘失正念。這些都是犯到中品可悔罪。我們日常生活為人處事要小心謹慎,居士來到寺廟就要遵守規矩。弘一律師送給豐子愷四個字:身體力行。你學佛法這麼久了,但要問問自己真正用了沒有?這是我們平常的日常生活中的小妄語。


  下品可悔等流罪:向不解語畜生說證果等。見了狗、貓等對它說自己證果了,這也要懺悔,在戒律裡是很嚴格的,沒人時在靜處獨自說自己證果了,說自己證初果、二果、三果同樣也是要懺悔的,也是犯下品可悔罪。

  五、飲酒戒

  酒能讓人昏醉,所以佛制優婆塞、優婆夷不可飲酒。如果你明明知道是酒,那一滴都不可沾的,只要一沾就叫飲,如口一咽就犯可悔罪。酒戒是遮戒,上面四條都是性戒,有上品不可悔罪。所以酒戒沒有上品不可悔罪,只有中品罪和下品罪。

  中品可悔根本罪:凡作酒色、酒香、酒味,或缺一缺二,飲之能醉人者。凡是作酒色、酒香、酒味這些飲料,隨咽咽都是犯中品可悔根本罪。或缺一缺二,是說或缺酒色;或缺酒香;或缺酒味等等,無論同時具足酒色、酒香、酒味這三個條件;或一個條件;或二個條件,如果飲了只有酒色、酒香而沒有酒味的酒;乃至只有酒味而沒有酒色、酒香的酒,只要飲了能讓人醉的飲料,都是要結中品可悔根本罪。有的人找理由,說這酒沒有酒色,或沒有酒味,不管有沒有酒色、酒香,只要能醉人都不可以喝,只要喝就犯中品可悔根本罪。

  下品可悔方便罪:欲飲而未咽。優婆塞、優婆夷想要飲酒,但沒有真正飲,欲飲而沒咽。

  下品可悔等流罪:凡作酒色、酒香、酒味,飲之不能醉人者。但體是酒。這類酒雖然飲後不醉人,但因為體是酒,所以也不應該飲。如果優婆塞、優婆夷喝這類酒,隨咽咽犯,結下品可悔方便罪。因為喝了不會讓人醉,所以結罪輕。


  第七科、境想

  境是指所持犯的境。殺、盜等都是境,想是能持犯的心,為什麼要有境想呢?如果沒有境想就不能楷定結罪的標準,結罪就會含糊、籠統,分不清結罪有和無。輕和重,判斷不出到底是犯還是不犯,因此境想要讓我們知道結罪的有和無。輕和重。律中諸戒所例境想都是佛金口所說,五戒中所例境想,是弘一律師根據《五戒相經》內容所例。舉第一條殺戒的境想,使大家明白。

殺戒。有六句境想:

  1、人,人想,上品不可悔罪。這是說優婆塞、優婆夷想要殺人。正殺人時,也知道自己所殺是人,沒有想差,所以結重罪,犯上品不可悔罪。

  2、人,人疑,上品不可悔罪。優婆塞、優婆夷殺人,正殺人時,內心就想:殺的是人呢,還是非人呢,對自己所殺對像有所懷疑。但還是去殺了,同樣結重罪。

  3、人,非人想。中品可悔罪:優婆塞、優婆夷殺人。所對的是人,但認為自己所殺的人是非人。這個想不是故意想,真的是認為是非人,而殺之,是可以懺悔的,就結中品可悔罪。

  4、非人、人想,中品可悔罪。非人作人想,因為畢竟是非人,殺的是非人,結中品可悔罪。

  5、非人、非人疑。中品可悔罪。若優婆塞、優婆夷殺非人,懷疑對方是非人。結中品可悔罪。

  6、非人、非人想,中品可悔罪。若優婆塞、優婆夷殺非人,清楚知道所殺的是非人,沒想差,結中品可悔罪。如果心裡真正認為跟所殺的有差錯時。結罪有輕有重。殺畜生也一樣,是下品可悔罪,比如殺蟲,作蟲想,殺之,就落到殺畜生裡。

  以下四戒也是類此而推,這裡就不講了。

  第八科、開緣。

  開緣就是說明在什麼情況下不犯本罪。

  1、殺戒。

  優婆塞、優婆夷在蓋房子勞作時等,擲刀、杖、瓦、石誤著彼身,死者。沒有想打人,結果正好落到人身上,對方死了。不犯。沒有殺人的心。

  優婆塞、優婆夷,若營事作房舍,誤墮塹石、材木、椽柱。死者,不犯。

  優婆塞、優婆夷,若於重病人扶起、扶臥、浴時、服藥時、從涼處到熱處、從熱處至冷處、入房、出房、向廁往返。若一切無害心而死者。不犯。因為看病人小心看護,並且是懷有慈悲心。是誤犯,所以不犯。如果漫不經心。不顧後果,因此而讓病人死了,還是犯的。

  優婆塞、優婆夷癡狂心亂,痛惱所纏,不犯。如果癡狂。不知道自己是優婆塞、優婆夷,完全迷失了不犯。如果知道自己是優婆塞、優婆夷而殺生,還是犯的。心亂就是被非人所打。四大錯亂,或有先世後報致使心散亂,心不由自己控制,但如果知道自己是優婆塞、優婆夷,殺生是犯的。痛惱所纏也是這樣,不管什麼原因引起的痛惱痛苦得不知道自己是優婆塞、優婆夷,不犯。殺非人、畜生也是一樣。這是從佛制戒上開,不犯。

  第二、盜戒。

  若與想。優婆塞、優婆夷是他人所給物,拿了不犯。如果明明知道別人不給,故意想成是別人給的,就犯。

  若已有想。優婆塞、優婆夷誤認為是自己的東西而取,不犯。  。

  若糞掃想。優婆塞、優婆夷取無主物糞掃的東西,比如取垃圾堆裡的東西,不犯。

  若暫取想。優婆塞、優婆夷如果知道是有主物,雖然主人不現前,但用後即還,做暫取、借用想。沒有盜心取,不犯。但是佛制不應該不問主人用別人物,要結下品可悔罪。

  若親厚意想。兩個人不分彼此。如果取親厚意的東西,不犯。但是,夠七個條件才能稱親厚意,即:

  1、難做難做。對方不管怎麼樣都願意極力為他代勞,而且做之無厭。

  2、難與能與。自己貴重財物給對方一點也不吝惜。

  3、難忍能忍。對方對自己極其違惱,一點也恨不起來。

  4、密事相告。有心事不能對別人說,只能跟對方說。吐露心事,沒有任何隱瞞。

  5、互相覆藏。為了維護對方的名譽,互相抑惡揚善,讚歎對方。

  6、遭苦不捨。不管遇到什麼困難。哪怕對方進了監獄,也要想方設法幫助對方。

  7、貧賤不輕,始終如一。一方富貴,始終不忘對方,一如繼往相待。

  如果夠了這七個條件的彼此倆人。才能稱親厚意。這樣,取對方物,不犯。不是一般的好就行,如果不是親厚意是不可以取的。不是親厚意,不得強做親厚意,取人物。

  第三、邪淫戒

  若睡眠無所覺知。優婆塞、優婆夷睡著了,有人來行淫,不知道不犯,優婆塞、優婆夷被怨家所逼。不受樂,不犯。

  若一切無有淫意:不生一念淫慾心,不犯。如果有一點,就犯。

  第四、妄語戒

  優婆塞、優婆夷戲笑說不犯本罪,但結下品罪。因為乖違說話儀則。

  優婆塞、優婆夷疾疾說。對方不知在說什麼。雖不結本罪,但乖違說話儀則,結下品可悔罪。

  優婆塞、優婆夷屏處獨說。沒人時單獨對自己說,違背說話儀則,不結本罪。但結下品可悔罪。

  優婆塞、優婆夷若欲說此,錯說彼。本來是在說怎麼樣修,怎麼樣才能證果,結果表達不清楚,說錯了。不犯本罪,也開不犯下品可悔罪。不是故意要欺誑人。

  優婆塞、優婆夷夢中說,不犯,

  第五、飲酒戒

  如果優婆塞、優婆夷的病用別的藥都治不好,只能用酒才能治好,可以開,用酒做藥,如果喝,不犯。

  用酒塗瘡,此時酒是外用,不犯。

  第九科、悔過。

  受了五戒,要盡形壽尊重珍敬持守不犯:佛念我們凡夫惑重業習深,有的人脾氣大;有的人貪心重;不是今生這樣,是無始劫來帶來的,如果不懂修行,就是養貪嗔癡,越養越深。無始劫來至今天,我們剛學佛受戒,要馬上改正,是不可能的。佛說有二種健兒,一種淨持不犯;一種犯而能悔。只要能如法懺悔,還是可以恢復清淨的戒體。懺悔。就是懺其前愆,悔其後過的意思。懺從前所犯,悔以後不再犯。

  懺悔要懂方法,首先要知道罪是分兩種:一種是犯戒罪;違反佛制的戒,無論輕重都要結罪。罪有上品罪、中品罪、下品罪。另一種是業道罪,又叫性罪。五戒中,前面的四條戒殺、盜、淫、妄是性罪,十惡業也是性罪。不管受戒不受戒,有犯都要遵循因果律,都要受報。受五戒後,如有毀犯,除了犯佛制戒的罪,還有一個業道罪:

  怎麼樣懺悔?滅罪有事懺和理懺。事懺裡又分作法懺、取相懺二種。

  作法懺能滅犯戒罪,滅三塗苦報。作法懺能滅中下品罪,在眾中發露;或對首懺;或責心懺,能滅犯戒罪。

  取相懺能滅業道罪,滅根本重罪,免三塗苦報,令戒還復清淨,但不失世間因果之報。取相懺是大乘懺法,之所以叫取相懺,是因為有相,比如拜占察懺、或八十八佛、或念大乘經、或念佛,但是,要見好相,見光見華,佛來摩頂,這才能證明罪滅了。取相懺能滅上品根本重罪,但仍不失世間因果。梁武帝請一個和尚來宮有事,和尚來了,梁武帝正在下棋,下到關鍵之時,口喊:「殺!殺!殺!」侍從誤認為是讓殺和尚,結果把和尚殺了。梁武帝下完棋後找這個和尚,侍從告訴說殺了。梁武帝唯有歎氣。這裡面有因果,原來梁武帝過去生中是只蚯蚓,和尚是農夫,在鏟地時誤把蚯蚓鏟死了,今生這個和尚還得要受此誤報。

  理懺也叫無生懺,是大乘懺法。滅根本無明。此懺成就,能滅諸惡,蕩盡三障,永出三界,得入涅槃。但達到理懺是不容易的,必須通過觀諸法實相的理,了達一切法悉皆空寂,心性本空,這個罪才可以消滅。光口頭上說說「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亡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光口頭上說是懺不出去的。

  佛就是為了救度我們,憐憫我們,所以才制戒。先從這裡人手,才能離開惡道,才能談上出離、解脫、成佛。受戒後,如果有毀犯,就要按照佛教的方法來懺。其實很簡單,如法地作法懺,罪就滅了。所以事懺裡的作法懺和取相懺不要混淆,作法懺只要作法,制戒的罪就滅了。取相懺必須見光見華,佛來摩頂。如果沒有,那就會帶著罪而墮落。

  上品不可悔——根本罪:依小乘法,不通懺悔,不得更受五戒,亦不得受八戒等。依大乘法,修取相懺,至心懇切,用心觀想,見光見華佛摩頂已,隨見一種,方許重受五戒等。

  中品可悔——根本罪、方便罪、等流罪。應在清淨大小僧眾三人前懺悔。方便罪就是因罪,比如殺人沒殺死就屬於方便罪。小乘裡不通懺根本重罪,如果犯根本,要用大乘取相懺來懺:大小僧眾有聲聞僧、菩薩僧,要在這種清淨的三人僧眾中懺。

  下品可悔——方便罪、等流罪:向一人前懺悔。找一位出家人或找一位同受五戒的人,但他一定要沒毀犯才行,只有自己清淨才可以做懺悔主。具體的方法在受歸戒前中的開導已經說過了。

  先對師父或懺悔主發露所犯罪,然後對師父或懺悔主說:」大德存念,我優婆塞(優婆夷)某某故意殺畜生命罪(疊所犯罪名),此所犯罪,我今於大德前,從清淨來並皆發露,不做覆藏,由發露已,便得安樂。」(三遍)懺罪時,隨所犯列出罪名。在居士戒裡不讓覆藏,但沒有提到覆藏罪。但戒文裡告訴要發露,不能覆藏。有罪要發露懺悔,懺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樂。受戒已。就是為了求得安樂,有現前的安樂;究竟的安樂。現前安樂就是要謹護佛的戒;究竟安樂就是離、三苦、八苦、無量諸苦,究竟直至成佛。師父或懺悔主問:「汝見罪否?」意思是說,你知道你犯的罪嗎?回答說:「我見罪」師父又問:「將來諸戒能善護否?」答:「能護」。師父說:「善」。答:「爾」。

  將來能善護諸戒,才會接受懺悔。在戒律裡有講,不是說老犯老懺,如果沒有真實改過的心,這樣懺悔不成。所以。居士們既然發心受戒,我們修學佛法的信心一直在增長,要相信佛是真語者,實語者,要真心發露,真心懺悔,心裡生大恐懼。「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剎那造罪,殃墮無間」、地獄、餓鬼、畜生裡的眾生不肯受佛的教,所以遭受苦。我們今天能遇到佛的教,前提是因為我們曾經清淨守持五戒,今生才得生為人,對佛法又能生起信心。居士們一定要小心謹慎守持五戒。

  第十警策

  《優婆塞戒經》裡人有五種事不能增長財命,有財就是要有福報,命就是壽命,世間人都希望有福報,壽命長久,但是如果做了五件事,好樂於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這樣就不能增長財命。要是殺生,一切眾生,因為殺生的緣故,獲得惡色、惡利、惡名,短命,財物耗減,損耗,減少,眷屬分離,賢聖呵責。捨此生後,墮落地獄,多受苦惱飢渴等報。而且在地獄裡時間很長,地獄裡苦報受完後,將來獲得人生,受惡色、短命、貧窮的報。如果有人殺生了,讓一切五穀悉皆減少,這個人要殃流饑疫於天下。就是說,他一個人做殺業的罪,會禍殃到整個閻浮提,天下人都會受他的害。所以,我們要勸人受三皈五戒,勸一個人行善,這個世界上就會少一個惡人,多一個善人,這個世間就會多一份溫和回到世間也要勸周圍的人來受三皈五戒,因為我們同在這個地球,地球是我們生存的環境,就像我們說環保樣,我們都應該來愛護這個地球,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吃瓜果時,或有時吃玉米等都感到沒以前的好吃了。為什麼眾生都會受這種果報?大家都在造這樣的惡因,你也殺生,他也殺生,你禍及他,他禍及你,整個世界就慢慢損害了。

  同樣的,偷盜也是這樣。偷盜要墮落地獄的,如果再得為人,因為偷盜的因,要受貧窮的果報,既使得到也會失去,也不被父母兄弟妻子所愛念,身常受苦,心常懷愁惱。因為偷盜的原因,凡所食啖不得色力也就是吃的東西越來越乏味,由於這個人的惡果,也是殃流萬姓,也涉及到其它人。所以,要想這個地球延長壽命,我們想要挽救這個地球,挽救這個人類,我們必須自己好好做,同時要多勸化人來做。地球也是有青年、壯年、老年的。符合於佛所說的「國土危脆」。一切都是無常的,它也是會毀滅的。為什麼會毀滅滅呢?眾生的業力所感。

  妄語也一樣,打了妄語後,要墮落惡道,若得人生,口不具足。你看有的人嘴巴長成兔唇嘴,或其它種種毛病,有的得口癌、牙齒不整齊等等,所以每個人的長相都是過去的因造成的。妄語就會讓嘴巴長得不好看,牙齒不好。所說雖然是真實的。人們也不會相信,因為老打妄語騙人,人們看到也不會喜歡,既使這個人宣說正法,人也不好樂聽聞,就是因為這個人打妄語的緣故,外面的物資,一切資產也都會隨著減少。

  飲酒也會墮落,這裡的飲酒墮落,是指受了飲酒戒,而去飲酒,就會墮落,然後再為人,現世得到好丟財物,身心多病,長樂鬥爭,惡名遠聞,喪失智能的果報。也會心常狂亂。

  邪淫也是要墮落的。如果得人身,惡色惡口;人不喜見;不能守護妻妾男女;家庭互相背叛等。這都是有前因的,由於這個惡人的緣故,也會殃及其它人,一切外物不得自在。就像我們說為什麼會發大水、有水災?就是因為眾生的業力,大家的貪心大了,所以招感水災。如果愚癡心大,就招感風災。我們的依報跟眾生的心分不開。受五戒,就給這個世界增添一份美好。人人都受五戒,這個世界一定會安寧。這是引經裡略略說了一下。持犯的果報有十條。

  殺戒

  持戒的果報:

  1、修無畏佈施。

  佈施有三種:法佈施、財佈施、無畏佈施。無畏佈施就是對眾生都做了佈施,眾生見到你就好像看到保護者樣,他不會畏懼你,因為你沒有害心。

  2、慈心增上,煩惱減少。

  持戒慢慢使我們離開殺害這個業,慈悲心不斷增上,相應煩惱就慢慢減少。

  3、師滅嗔心,去除熱惱。

  殺業的根在嗔恨心,如果能持此戒,就能斷滅嗔心,蠲除熱惱。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一念嗔心能燒功德林,嗔心能使人熱惱,持這條戒就會去除熱惱。

  4、少病、長命

  能持不殺戒,慢慢會改變我們,修學佛法,命在我立,想要得少病、長命這個報就要來持這條戒。

  5、眾生親近,鬼神守護。

  慈悲心大的人,小鳥等動物都願意往他身上飛,嗔心大的人那些動物都不敢到他跟前。

  6、常無惡夢,寢覺快樂。

  睡覺不做惡夢,不管睡著醒著都很快樂。

  7、解除怨結,廣結善緣。

  未成佛道,先結人緣。要跟眾生結善緣,既然要發心度一切眾生,就要好好跟他結這個善緣。

  8、無惡道怖,命終生天。

  持殺戒,就能得離惡道的恐怖,命終生天得天人的快樂,這是現前的果報。

  9、於未來世,富貴自在。

  未來世的果報得到富貴自在。

  10、受持五戒,若念佛發願,則必往生淨土。

  如果念佛發願,就一定會往生淨土。下面四條戒都是這樣的。受持於戒,念佛發願往生,一定往生淨土。

  (以下四戒例此)

  相對來說,持戒有果報,那犯戒就有犯戒的果報。

  殺戒

  犯戒的果報:

  1、墮三惡道。

  犯戒一定要隨落三惡道。

  2、若生人中,多病短命。

  這是余報。我們都會怪自己多病,或有的人生下來就死了,十幾歲死的,二十幾歲死的,都是有前因的。

  3、所感外物,皆少光澤,不久住故。

  所感外物,少光澤,不會久住。

  4、心常懷毒,世世不絕。

  心裡常懷嗔毒,這種習氣會延續,世世不絕。

  5、心懷恐怖。

  心裡常懷恐怖,殺生業重,所以恐怖。

  6、惡夢。

  因為殺業重,做夢都很恐怖。

  7、眾生憎惡。

  眾生不喜歡他

  8、命終之時,狂怖惡死。

  就是不得好死。

  盜戒

  持戒的果報:

  1、資財盈積,而不散失。

  就是很富有。

  2、多人愛念,信任不疑。

  對本人信任不懷疑。

  3、善名流布,十方讚歎。

  好名聲遠揚,十方讚歎他。

  4、處眾無畏,人不敢欺。

  在大眾中他有這種德,人不敢欺負他。

  5、身心安樂,命終生天。

  犯盜戒的果報:

  1、墮三惡道。

  2、若生人中,貧窮下賤,或多資財,而不得自在使用。

  3、苗稼房產,遭水,火,霜雹等災。

  4、他人失物,於已生疑。

  5、身常受苦,心懷憂惱。

  邪淫戒

  持戒的果報:

  1、諸根調順,永離喧掉。易修禪定,得真實慧。

  諸根就是眼耳鼻舌意,都很調順,不會每天都不安,很容易修禪定。說到修禪定,三界有欲界,色界,無色界,要想升到色界,要想得真正的禪定,必須要斷淫慾。得到真實慧。

  2、人天尊敬,諸方讚歎。

  3、戒邪淫者,未來生中,父母,宗親,妻子,眷屬,孝去貞順,純潔無難。又離於女人所有過失,領諸眾生,無復染愛。

  4、 戒正淫者,當來成佛,得馬王陰藏相。(佛三十二相之一)

  5、解脫生死,早證菩提。

  犯戒的果報:

  1、墮三惡道。

  2、若生人中,妻不貞良。

  3、眷屬不得隨意。

  4、淫慾為因,生死為果。

  (生死者,包括三苦八苦,即自生至死,一切諸苦,以及死生生死,輪迴之苦。)

  妄語戒

  持戒的果報:

  1、口常清淨,如優缽羅香。

  2、為諸世間之所信敬。

  3、自心歡喜,人皆欣悅。

  4、未來生處,恆聞如意音聲。

  5、增自威德,得無礙辯。

  犯戒的果報:

  1、 墮三惡道。

  2、多被誹謗。

  3、為他所誑。

  4、言無人受。

  5、語不明瞭。

  6、種不得果。

  7、口氣臭惡。

  飲酒戒

  持戒的果報:

  1、神志清明,恬靜安寧。

  2、善持四重,不犯眾罪。

  3、來世生人天道中,不墮三途。

  犯戒的果報:

  1、 死墮灌口地獄。(釀酒,墮酒河地獄;酤酒,墮酒池地獄。)

  2、生於人中,愚狂,不信正法。(即不信因果)(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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