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簡論佛學心物觀
Jill (彌陀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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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8 08:00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簡論佛學心物觀

簡論佛學心物觀

(資訊來源:香港寶蓮禪寺)

佛學所闡釋的問題,同現代哲學研究的對象有共同的一面,它對物質(色)與精神(心)的關係及其變化的規律有精密系統的論述。佛學者認為佛學對這方面的論證所達到的境界超出一切哲學理論。所以,佛學者稱佛學為無上究竟法門。佛學探討這一問題的真正目的是在於提醒世間有情,要排除生命主體觀念上的虛妄分別之執,徹見宇宙人生的真實諦理,從而使生命得到究竟的解脫自在。為了闡明佛學對物質與精神的關係及其變化規律的認識,我們現在有必要對此進行研究分析,從而辨明佛學與世間哲學的本質差別。

在研究分析物質與精神的關係及其變化規律之前,我們有必要首先闡述一下佛學理論的基本觀念。佛學理論的基本觀念,就是緣起論。緣起論思想的精義是,所謂緣起,就是指宇宙間的一切事物或一切現象的發生、發展和消亡都是由一定的關係和條件決定的,沒有恆常不變的東西,一切事物都是處在無始無終、無邊無際的因果網路之中,一切事物的存在是緣起的存在,不是實體性的存在,緣就是關係條件之意蘊,一切事物都在一定的因果關係條件下生起,這就是緣起論的基本玄要。關於對緣起理論的闡釋,佛學中有兩大類方法,
一是小乘佛學,從生命自我解脫角度出發,體認生命自我存在的實質,最終得出結論,並從三方面進行闡述:(一)諸行無常;(二)諸法無我;(三)涅槃寂靜。

二是大乘佛學,從宇宙人生的本性角度出發,最終得出結論,用一個根本原則而概之,即一實相印。大乘佛學與小乘佛學在終極原理上並無二致,只是在闡述方面上開遮有異。另外,大乘佛學與小乘佛學在義理方面有寬狹差別。大乘佛學義理幽奧,妙顯二空,而小乘佛學囿於生命主體範圍內談空。大乘佛學的一實相印,就是諸法緣起性空之義,緣起即是性空,性空就是緣起,緣起性空是一體兩方面,無二無別。大乘佛學就是基於緣起觀而闡釋物質與精神的關係及其變化規律的,佛學對物質與精神的關係的分析,有如下幾種論點:


首先,佛學對宇宙本體的說明,是批判地繼承了古印度傳統的哲學思想,以地水火風四大為構成宇宙物質的基本因素。但大乘佛學所講的四大,不是指的根本元質,而是指的物態的現象,是假非真,是幻非實,對於物象的形成而言,僅是增上緣而非根本法,雖也承認四大為物象的種子,但不以為四大是物象的真實相狀,四大本性是空,無有自性可得,宇宙萬物的生成,都是因緣集合而有,我人所感知的宇宙萬物都是四大生滅變化而已,而四大又是心識所變現,為主體心識所覺知,能覺所覺同一體故。這就是佛學的物質觀的基本論點,這種論點,正在被當代自然科學所逐步證實。

其次,佛學把精神叫心識。心識從哪裡來?是人類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對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產生識的功能作用,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根、六塵內,除意根外,其他十一種都是四大種所造色法。意根屬於心法。根據根塵生識的原理,佛學認為人類正確知識的來由,只有現量與比量,現量就是六根緣六塵所產生的感性認識,即尚未加入概念的思維判斷活動,也沒有形成語言文字符號,是感官對事物的自相的直接反映。比量就是在現量的基礎上,運用邏輯思維,對事物的共相的認識,並能用語言文字符號表示出來,使人接受。佛學認為除此之外,其他的知識是不存在的。佛學雖然承認物質世界是精神世界賴以存在的基礎,但它不同於唯物哲學,如果說它是唯心哲學也不確切。佛學認為因緣生諸法,如一個人的構成,有六根(生理)、六塵(物理)、六識(心理) 三方面的因素。六塵與六識要靠六根的功能才能起作用;六塵與六根要靠六識的分別才有價值;六根與六識要靠六塵的反映才有效果。十八界三大類,鼎足而立,相互作用,缺了一類,其他二類即不存在。因此,我人如果用緣起主義來概括佛學的理論基礎,應該是非常恰當的。


再者,佛學特別強調主體心識的功能作用,認為心識不僅對境有了別作用,同時還能使境更加明顯,使根增長功能,使受、想、思等心理作用有所統率。尤其是大乘唯識學理,主張萬法唯識,認為一切事物都由心識所變現。識的功能作用有二,一是認識世界的功能,叫做見分。一是能變起影像的功能,叫做相分。唯識學建立唯識理論,目的主要是強調心識的主觀能動性,心識不是實體而是功能,心識是無我的,它同物質的色法一樣,都受緣起的因果律所支配。佛學的心識觀不同於唯心哲學的精神實體論,把心識實體化,或執為主體靈魂神我,或執為客體萬能之神。也不同於唯物哲學,把心識當成物體機能,物滅識滅的斷滅論。佛學的獨特心識觀,是佛學的存在理論的一個組成部分,它與物質觀合在一起就是完備的緣起的佛學存在論。宇宙的存在是不容否定的,宇宙主要由心物兩類現象所構成,而這兩個現象在本性上是一致的,都以空為其本性,空就是無常無我運動義。宇宙萬物是變化不居、運動不息的矛盾的統一整體。在這其中既無精神實體又無物質實體,但又絕非空無。宇宙存在的現象中,心識是最為殊勝的,它具有無限的能力,可以創造最完善的價值與境域。所以,佛學中的唯心或唯識只是具有最勝之意蘊,絕對沒有本體實體之謂。


對宇宙間的精神與物質的變化規律,佛學是依緣起法來揭示它。小乘佛學通過對物質與精神的分析研究,總結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條法則。被稱為三法印。這是小乘佛學的理論核心,是衡量佛學與外道的基本準則。大乘佛學認為這三條內容,準確地反映了宇宙萬物的真實相狀,故概括為一實相印。釋尊認為三法印是"有佛無佛,是法常住"。說明凡是具有普遍意義的理論概括,決不是學者隨意製造出來的,而是曆久彌新的"法爾(自然)道理(規律)",釋尊只能發現它,並依之教化有情,實現依正轉依。


諸行無常。諸行是指一切可以造作的事物或現象。無常是指這些現象永遠處於剎那變化、遷流不息的狀態中。宇宙間的一切事物莫不皆然。無常表現在物理上,就是成住壞空;表現在生理上,就是生老病死;表現在心理上,就是生住異滅。佛學認為世間無有獨立常存的事物,也無有永恆不變的事物。這就是佛學對宇宙存在的基本觀點。

諸法無我。我有常一主宰固實不變自在之義,佛學認為在一切事物之中,根本不存在這種實體我性,所以,佛學講諸法無我。我人是種種物質種種精神要素的集合體,在物質要素與精神要素中沒有實體性我存在,只是互相依賴、互相作用、互相轉化的關係網路而已。佛學認為,色心二法是互不相離,相依而立的,這是佛學對物質與精神互相依存關係的基本觀點。

涅梁寂靜。涅槃漢譯滅,其基本涵義與空相同。佛學認為,諸法是由因緣而起,因緣,一般解釋為關係或條件。一切物質現象和精神的生起,都是依賴相對的互存關係和條件,離開關係和條件,任何現象都不可能存在。釋尊對緣起下這樣的定義:"若此有則彼有,若此生則彼生,若此無則彼無,若此滅則彼滅。"根據這一定義,解釋組成人體的物質屬性,五大元素(地水火風空),任何一大的存在,都是要依賴其他四大的存在而存在,人體精神屬性的關係也是如此。色心之間的關係,更是如此。由此可見,宇宙間一切萬法的存在和消亡,都是互相依存,互為因果,互為條件,並處於不斷變化和發展之中,找不到一個不變的自性,這就是緣起性空思想的真諦之所在。佛學講空義,不是指物體以外的空,也不是指物體消亡以後的空。佛學講空的真正義蘊,是指事物的依賴關係和因果關係。正因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依賴關係和因果關係的存在,所以佛學認為,任何事物當體即空或緣起性空。以緣起性空之理觀察一切事物,就能體證諸法離紛擾、絕去來的寂滅之相,這就是涅槃,或稱之為空。涅槃無相,而又寓於諸法相之中,故曰"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我人通過對三法印與一實相印的正確理會,有助於我人斷除俱生分別的我法二執,妙證我法二空的實相涅槃之境,得生命究竟圓滿解脫的大自在。三法印與一實相印就是對物質與精神的關係及其變化規律的本質的徹底揭示,只要能夠掌握了佛學的三法印與一實相印,就已知道了佛學的心物觀之基本特質和世間哲學在心物觀方面的根本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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