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陀山莊 » 尊貴的大乘經典 » 佛說梵網經 » 佛說梵網經 - 龍藏


2009-4-13 19:48 Jill
佛說梵網經 - 龍藏

佛說梵網經

取自龍藏第67冊413至430頁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爾時盧舍那佛為此大眾,略開百千恆河沙,不可說法門中心地,如毛頭許。是過去一切佛已說,未來佛當說,現在佛今說。三世菩薩已學、當學、今學。我已百劫修行是心地,號吾為盧舍那。汝諸佛子,轉我所說;與一切眾生;開心地道。

時蓮華臺藏世界,赫赫天光師子座上,盧舍那佛放光,光告千華上佛:持我心地法門品而去,復轉為千百億釋迦,及一切眾生。次第說我上心地法門品,汝等受持讀誦,一心而行。

爾時,千華上佛,千百億釋迦,從蓮華藏世界,赫赫師子座起,各各辭退,舉身放不可思議光,光光皆化無量佛。一時以無量青黃赤白華,供養盧舍那佛,受持上所說心地法門品竟。

各各從此蓮華藏世界而沒,沒已,入體性虛空華光三昧,還本源世界,閻浮提菩提樹下,從體性虛空華光三昧出。出已,方坐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說十世界法門海。

復從座起,至帝釋宮,說十住。復從座起,至燄天中,說十行。復從座起,至第四天中,說十回向。復從座起,至化樂天,說十禪定。復從座起,至他化天,說十地。復至一禪中,說十金剛。復至二禪中,說十忍。復至三禪中,說十願。復至四禪中,摩醯首羅天王宮,說我本源蓮華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其餘千百億釋迦,亦復如是,無二無別,如賢劫品中說。


爾時,釋迦牟尼佛從初現蓮華藏世界,東方來入天王宮中,說魔受化經已。下生南閻浮提迦夷羅國,母名摩耶,父字白淨,吾名悉達。七歲出家,三十成道,號吾為釋迦牟尼佛。於寂滅道場,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其中次第十住處所說。時佛觀諸大梵天王,網羅幢因,為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別異無量,佛教門,亦復如是。

吾今來此世界八千返,為此娑婆世界,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為是中一切大眾,略開心地法門竟。
復從天王宮,下至閻浮提菩提樹下,為此地上一切眾生,凡夫癡闍之人,說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當當常有因故,當當常住法身。如是十波羅提木叉,出於世界,是法戒,是三世一切眾生頂戴受持。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十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

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周匝千華上,復現千釋迦。
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各坐菩提樹,一時成佛道。
如是千百億,盧舍那本身。千百億釋迦,各接微塵眾,
俱來至我所,聽我誦佛戒,甘露門即開。是時千百億,
還至本道場,各坐菩提樹,誦我本師戒,十重四十八。
戒如明日月,亦如瓔珞珠,微塵菩薩眾,由是成正覺。
是盧舍那誦,我亦如是誦,汝新學菩薩,頂戴受持戒,
受持是戒已,轉授諸眾生。諦聽我正誦,佛法中戒藏,
波羅提木叉。大眾心諦信,汝是當成佛,我是已成佛,
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一切有心者,皆應攝佛戒,
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
大眾皆恭敬,至心聽我誦。

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正覺已,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亦名制止。佛即口放無量光明,是時百萬億大眾,諸菩薩、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十六大國王,合掌至心,聽佛誦一切諸佛大乘戒。

佛告諸菩薩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汝等一切發心菩薩亦誦,乃至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諸菩薩亦誦。是故戒光從口出,有緣非無因故光,光非青黃赤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無,非因果法,是諸佛之本源,行菩薩道之根本,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是故大眾諸佛子,應受持,應讀誦,應善學。

諸佛子諦聽!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淫男、淫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

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我已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是事應當學,敬心奉持。

第一戒殺

佛言: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嘆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二盜戒

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咒盜。盜因,盜緣,盜法,盜業。乃至鬼神有主物,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三淫戒

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淫緣,淫法,淫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淫,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四妄語戒

若佛子!自妄語,教人妄語,方便妄語,妄語因,妄語緣,妄語法,妄語業。乃至不見言見,見言不見,身心妄語。而菩薩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五酤酒戒

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緣,酤酒法,酤酒業。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緣。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六說四眾過戒

若佛子!口自說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教人說罪過,罪過因,罪過緣,罪過法,罪過業。而菩薩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惡人輩,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薩反更自說佛法中罪過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七自讚毀他戒

若佛子!口自讚毀他,亦教人自讚毀他。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八慳惜加毀戒

若佛子!自慳,教人慳。慳因,慳緣,慳法,慳業。而菩薩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前人所須,一切給與。而菩薩以惡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而反更罵辱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緣,瞋法,瞋業。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中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順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乃至於非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瞋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十謗三寶戒

若佛子!自謗三寶,教人謗三寶。謗因、謗緣、謗法、謗業。而菩薩見外道,及以惡人,一言謗佛音聲,如三百鉾刺心,況口自謗,不生信心,孝順心,而反更助惡人、邪見人謗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善學諸仁者!是菩薩十波羅提木叉,應當學,於中不應一一犯如微塵許,何況具足犯十戒?若有犯者,不得現身發菩提心。亦失國王位、轉輪王位,亦失比丘、比丘尼位,亦失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佛性常住妙果,一切皆失。墮三惡道中,二劫、三劫,不聞父母、三寶名字。以是不應一一犯。汝等一切諸菩薩,今學、當學、已學,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八萬威儀品當廣明。

佛告諸菩薩言:已說十波羅提木叉竟,四十八輕今當說:

第一不敬師友戒

若佛子!欲受國王位時,受轉輪王位時,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一切鬼神、救護王身、百官之身,諸佛歡喜。既得戒已,生孝順心、恭敬心。見上座、和尚、阿闍黎,大德同學、同見、同行者,應起承迎禮拜問訊。而菩薩反生驕心、慢心、癡心、瞋心,不起承迎禮拜,一一不如法供養,以自賣身,國城、男女、七寶百物而供給之。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第二飲酒戒

若佛子!故飲酒,而酒生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亦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況自飲酒?一切酒不得飲!若故自飲,教人飲者,犯輕垢罪。

第三食肉戒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第四食五辛戒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辛。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第五不教悔罪戒

若佛子!見一切眾生犯八戒、五戒、十戒,毀禁七逆八難,一切犯戒罪,應教懺悔。而菩薩不教懺悔,同住同僧利養,而共布薩,同一眾住說戒,而不舉其罪,不教悔過者,犯輕垢罪。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若佛子!見大乘法師,大乘同學、同見、同行。來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來者,即起迎來送去,禮拜供養。日日三時供養,日食三兩金,百味飲食,床座醫藥,供事法師,一切所須,盡給與之。常請法師三時說法,日日三時禮拜,不生瞋心、患惱之心,為法滅身,請法不懈。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第七懈怠不聽法戒

若佛子!一切處,有講法毗尼經律,大宅舍中有講法處,是新學菩薩,應持經律卷,至法師所,聽受諮問。若山林樹下,僧地房中,一切說法處,悉至聽受。若不至彼聽受者,犯輕垢罪。

第八背大向小戒

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經律,言非佛說。而受持二乘聲聞、外道惡見、一切禁戒邪見經律者,犯輕垢罪。

第九不看病戒

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若父母、師僧、弟子疾病,諸根不具,百種病苦惱,皆供養令差,而菩薩以瞋恨心不看,乃至僧房中、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見病不救者,犯輕垢罪。

第十畜殺眾生具戒

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鉾斧,鬥戰之具,及惡羅網殺生之器,一切不得畜,而菩薩乃至殺父母,尚不加報,況殺一切眾生?不得畜,殺眾生具。若故畜者,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下六度品中廣明。

第十一國使戒

佛言:佛子!不得為利養惡心故,通國使命軍陣合會,興師相伐,殺無量眾生,而菩薩尚不得入軍中往來,況故作國賊?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第十二販賣戒

若佛子!故販賣良人、奴婢、六畜,市易棺材板木盛死之具,尚不應自作,況教人作?若故自作者,教人作者,犯輕垢罪。

第十三謗毀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無事謗他良人、善人、法師、師僧、國王、貴人,言犯七逆十重。於父母兄弟六親中,應生孝順心、慈悲心,而反更加於逆害,墮不如意處者,犯輕垢罪。

第十四放火焚燒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放大火燒山林曠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若燒他人家屋宅、城邑、僧坊、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主物,不得故燒,若故燒者,犯輕垢罪。

第十五僻教戒

若佛子!自佛弟子,及外道惡人,六親一切善知識,應一一教受持大乘經律,應教解義理,使發菩提心,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三十心中,一一解其次第法用,而菩薩以惡心瞋心,橫教二乘聲聞經律,外道邪見論等,犯輕垢罪。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若佛子!應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廣開解義味,見後新學菩薩,有從百里千里來求大乘經律,應如法為說一切苦行。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乃至餓虎狼獅子,一切餓鬼,悉應捨身肉手足而供養之,然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使心開意解。而菩薩為利養故,為名聞故,應答不答,倒說經律文字,無前無後,謗三寶說者,犯輕垢罪。

第十七恃勢乞求戒

若佛子!自為飲食錢財利養名譽故,親近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恃作形勢,乞索打拍牽挽,撗取錢財,一切求利,名為惡求、多求,教他人求,都無慈心,無孝順心者,犯輕垢罪。

第十八無解作師戒

若佛子!應學十二部經誦戒者,日日六時持菩薩戒,解其義理佛性之性。而菩薩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因緣,詐言能解者,即為自欺誑,亦欺誑他人,一一不解一切法,不知而為他人作師授戒者,犯輕垢罪。

第十九兩舌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見持戒比丘手捉香爐,行菩薩行,而鬥遘兩頭,謗欺賢人,無惡不造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應成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律,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上。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如滅罪品中,廣明一一戒相。

第二十一瞋打報仇戒

佛言:佛子!不得以瞋報瞋,以打報打。若殺父母兄弟六親,不得加報。若國主為他人殺者,亦不得加報。殺生報生,不順孝道。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日日起三業,口罪無量,況故作七逆之罪?而出家菩薩無慈心報仇,及至六親中,故作報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聰明有智,或恃高貴年宿,或恃大姓高門,大解大富,饒財七寶,以此驕慢,而不諮受先學法師經律。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下賤,諸根不具,而實有德一切經律盡解,而新學菩薩不得觀法師種姓,而不來諮受法師第一義諦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若佛子!佛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於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當七日佛前懺悔,得見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時,應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得好相已,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若不得好相,雖佛像前受戒,不得戒。若現前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不須要見好相,何以故?以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不須好相,是以法師前受戒時,即得戒,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若千里內無能授戒師,得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而要見好相。若法師自倚解經律,大乘學戒,與國王、太子、百官以為善友,而新學菩薩來問,若經義律義,輕心、惡心、慢心,不一一好答問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若佛子!有佛經律大乘法,正見、正性、正法身。而不能勤學修習,而捨七寶,反學邪見、二乘、外道、俗典、阿毘曇、雜論、一切書記,是斷佛性,障道因緣,非行菩薩道,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五不善知眾戒

若佛子!佛滅度後,為說法主,為行法主,為僧坊主,教化主,坐禪主,行來主,應生慈心。善和鬥諍,善守三寶物,莫無度用,如自己有,而反亂眾鬥諍,恣心用三寶物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後見客菩薩比丘來入僧坊、舍宅、城邑,若國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處,及大會中。先住僧應迎來送去,飲食供養、房舍、臥具、繩床木床,事事給與。若無物,應賣自身,及男女身,應割自身肉賣,供給所需,悉以與之。若有檀越來請眾僧,客僧有利養分,僧坊主應次第差客僧受請,而先住僧獨受請,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無量罪,畜生無異,非沙門,非釋種姓。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七受別請戒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己,而此利養屬十方僧,而別受請,即取十方僧物入己,及八福田中,諸佛、聖人,一一師僧,父母、病人物,自己用故,犯輕垢罪。

第二十八別請僧戒

若佛子!有出家菩薩、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僧福田,求願之時,應入僧坊,問知事人。今欲請僧求願,知事報言,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賢聖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僧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不順孝道,若故別請僧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為利養故。販賣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夢吉凶,是男是女,咒術工巧,調鷹方法,和合百種毒藥,千種毒藥、蛇毒、生金銀毒、蠱毒,都無慈愍心,無孝順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不敬好時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自身謗三寶,詐現親附,口便說空,行在有中,為白衣通,致男女交會淫色,作諸縛著。於六齋日、年三長齋月,作殺生、劫盜、破齋、犯戒者,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廣解。

第三十一不行救贖戒

佛言:佛子!佛滅度後,於惡世中,若見外道、一切惡人、劫賊,賣佛、菩薩、父母形像,及賣經律,販賣比丘、比丘尼,亦賣發心菩薩道人,或為官使,與一切人作奴婢者。而菩薩見是事已,應生慈悲心,方便救護,處處教化取物,贖佛菩薩形像,及比丘、比丘尼,一切經律,若不贖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二損害眾生戒

若佛子!不得畜刀杖弓箭。販賣輕秤小斗,因官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繫縛,破壞成功,長養貓狸豬狗,若故養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三邪業覺觀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觀一切男女等鬥,軍陣兵將劫賊等鬥,亦不得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歌叫妓樂之聲,不得樗蒲、圍、波羅塞戲、彈、六博、拍、擲石投壺、牽道八道行城、爪鏡、蓍草、楊枝、盂、髑髏,而作卜筮。不得作盜賊使命,一一不得作,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四念小乘戒

若佛子!護持禁戒,行住坐臥,日夜六時,讀誦是戒,猶如金剛,如帶持浮囊,欲渡大海,如草繫比丘,常生大乘善信,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發菩提心,念念不去心。若起一念二乘外道心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五不發願戒

若佛子!常應發一切願,孝順父母、師僧、三寶,願得好師,同學、善知識,常教我大乘經律,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使我開解,如法修行,堅持佛戒,寧捨身命,念念不去心。若一切菩薩,不發是願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六不發誓戒。

若佛子!發十大願已,持佛禁戒,作是願言:寧以此身,投熾燃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復作是願:寧以熱鐵羅網千重,周匝纏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一切衣服。復作是願:寧以此口,吞熱鐵丸,及大流猛火,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口,食於信心檀越百味飲食。復作是願:寧以此身,臥大流猛火,羅網熱鐵地上,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種床座。復作是願:寧以此身,受三百鉾刺身,經一劫二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味醫藥。復作是願:寧以此身,投熱鐵鑊,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千種房舍、屋宅、園林、田地。復作是願:寧以鐵鎚打碎此身,從頭至足,令如微塵,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恭敬禮拜。復作是願:寧以百千熱鐵刀矛,挑其兩目,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視他好色。復作是願:寧以百千鐵錐,劖刺耳根,經一劫二劫,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聽好音聲。復作是願:寧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貪嗅諸香。復作是願:寧以百千刃刀,割斷其舌,終不以此破戒之心,食人百味淨食。復作是願:寧以利斧,斬斫其身,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貪著好觸。復作是願:願一切眾生,悉得成佛。而菩薩若不發是願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七冒難遊行戒

若佛子!常應二時頭陀,冬夏坐禪,結夏安居,常用楊枝、澡豆、三衣、瓶、坐具、錫杖、香爐、漉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鑷子、繩床、經、律、佛像、菩薩形像,而菩薩行頭陀時,及遊方時,行來百里千里,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頭陀者,從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是二時中,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如鳥兩翼。若布薩日,新學菩薩半月半月常布薩,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若誦戒時,當於諸佛菩薩形像前誦,一人布薩,即一人誦,若二人三人至百千人,亦一人誦,誦者高座,聽者下座,各各披九條、七條、五條袈裟,若結夏安居時,亦應一一如法。若行頭陀時,莫入難處,若惡國界,若惡國王,土地高下,草木深邃,師子虎狼,水火風難,及以劫賊,道路毒蛇,一切難處,悉不得入,若頭陀行道,乃至夏坐安居,是諸難處,皆不得入,若故入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若佛子!應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不問老少,比丘、比丘尼、貴人、國王、王子、乃至黃門、奴婢、皆應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次第而坐。莫如外道癡人,若老若少,無前無後,坐無次第,如兵奴之法。我佛法中,先者先坐,後者後坐,而菩薩一一不如法次第坐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若佛子!常應教化一切眾生,建立僧坊、山林、園田,立作佛塔,冬夏安居坐禪處所,一切行道處,皆應立之。而菩薩應為一切眾生,講說大乘經律,若疾病、國難、賊難,父母、兄弟、和尚、阿闍黎亡滅之日,及三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日,亦應講大乘經律,一切齋會求福,行來治生,大火、大水焚漂,黑風所吹船舫,江河大海羅剎之難,亦讀誦講說此經律,乃至一切罪報,三惡八難,七逆,杻械枷鎖,繫縛其身,多淫、多瞋、多愚癡、多疾病,皆應講此經律。而新學菩薩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梵壇品當廣明。

第四十揀擇受戒戒

佛言:佛子!與人授戒時,不得揀擇一切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淫男淫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無根二根、黃門、奴婢、一切鬼神,盡得受戒。應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壞色,與道相應,皆染使青、黃、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臥具,盡以壞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若一切國土中,國人所著衣服,比丘皆應與其俗服有異。若欲受戒時,師應問言,汝現身不作七逆罪耶?菩薩法師不得與七逆人現身受戒,七逆者:出佛身血、弒父、弒母、弒和尚、弒阿闍黎、破羯磨轉法輪僧、弒聖人。若具七逆,即現身不得戒,餘一切人盡得受戒。出家人法,不向國王禮拜,不向父母禮拜,六親不敬,鬼神不禮,但解法師語。有百里千里來求法者,而菩薩法師,以惡心瞋心,而不即與授一切眾生戒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一為利作師戒

若佛子!教化人起信心時,菩薩與他人作教誡法師者,見欲受戒人,應教請二師,和尚阿闍黎,二師應問言:汝有七遮罪不,若現身有七遮罪者,師不應與受戒,若無七遮者,得與受戒。

若有犯十重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若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者,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便得滅罪。若無好相,雖懺無益,是人現身亦不得戒,而得增長受戒益。若犯四十八輕戒者,對首懺悔,罪便得滅,不同七遮。而教誡師,於是法中,一一好解。若不解大乘經律,若輕若重,是非之相。不解第一義諦,習種性,長養性,性種性,不可壞性,道種性,正覺性。其中多少,觀行出入。十禪支一切行法,一一不得此法中意,而菩薩為利養故,為名聞故,惡求多求,貪利弟子,而詐現解一切經律,為供養故,是自欺詐,亦欺詐他人,故與人授受戒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二為惡人說戒戒

若佛子!不得為利養故,於未受菩薩戒者前,若外道惡人前,說此千佛大戒。邪見人前,亦不得說,除國王,餘一切不得說。是惡人輩,不受佛戒,名為畜生,生生不見三寶,如木石無心,名為外道邪見人輩,木頭無異。而菩薩於是惡人前,說七佛教戒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三無慚受施戒

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毀犯聖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養,亦不得國王地上行,不得飲國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賊,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復常掃其腳跡。一切世人皆罵言,佛法中賊,一切眾生,眼不欲見,犯戒之人,畜生無異,木頭無異。若故毀正戒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若佛子!常應一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律,剝皮為紙,刺血為墨,以髓為水,析骨為筆,書寫佛戒,木皮榖紙,絹素竹帛,亦應悉書持。常以七寶無價香華,一切雜寶為箱囊,盛經律卷。若不如法供養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五不化眾生戒

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入一切城邑舍宅,見一切眾生,應當唱言,汝等眾生,盡應受三歸十戒。若見牛馬豬羊,一切畜生,應心念口言:汝是畜生,發菩提心。而菩薩入一切處,山林川野,皆使一切眾生發菩提心,是菩薩若不教化眾生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六說法不如法戒

若佛子!常行教化,起大悲心,入檀越貴人家,一切眾中,不得立為白衣說法,應在白衣眾前,高座上坐,法師比丘不得地立為四眾說法。若說法時,法師高座,香華供養,四眾聽者下坐,如孝順父母,敬順師教,如事火婆羅門。其說法者,若不如法說,犯輕垢罪。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若佛子!皆以信心受佛戒者,若國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貴,破滅佛法戒律。明作制法,制我四部弟子,不聽出家行道,亦復不聽造立形像佛塔經律。立統官制眾,使安籍記僧,菩薩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廣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薩正應受一切人供養而反為官走使,非法非律。若國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寶之罪,而故作破法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八破法戒

若佛子!不以好心出家而為名聞利養,於國王百官前,說佛戒者,橫與比丘、比丘尼菩薩戒弟子,作繫縛事,如獄囚法,如兵奴之法,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非餘外蟲,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毀破。而菩薩聞外道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如三百矛刺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經於百劫,而不一聞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而況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緣,亦無孝順之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

諸佛子!是四十八輕戒,汝等受持。

過去諸菩薩已誦,未來諸菩薩當誦,現在諸菩薩今誦。諸佛子諦聽!十重四十八輕戒,三世諸佛已誦、當誦、今誦,我今亦如是誦。汝等一切大眾,若國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薩戒者,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眾生,化化不絕,得見千佛,佛佛授手,世世不墮惡道八難,常生人道天中。我今在此樹下,略開七佛法戒,汝等大眾,當一心學波羅提木叉,歡喜奉行,如無相天王品勸學中,一一廣明,三千學士,時座聽者,聞佛自誦,心心頂戴,歡喜受持。

爾時,釋迦牟尼佛說上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中,十無盡戒法品竟,千百億釋迦亦如是說。從摩醯首羅天王宮,至此道樹下,十住處說法品,為一切菩薩,不可說大眾,受持讀誦,解說其義,亦如是。千百億世界,蓮華藏世界,微塵世界,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無量行願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是一切佛說無量一切法藏竟。千百億世界中,一切眾生受持,歡喜奉行,若廣開心地相相,如佛華光王七行品中說:

明人忍慧強。能持如是法。未成佛道間,安獲五種利。
一者十方佛,愍念常守護。二者命終時,正見心歡喜,
三者生生處,為諸菩薩友。四者功德聚,戒度悉成就。
五者今後世,性戒福慧滿。此是諸佛子,智者善思量。
計我著相者,不能信是法。滅壽取證者,亦非下種處。
欲長菩提苗,光明照世間。應當靜觀察。諸法真實相。
不生亦不滅。不常復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
如是一心中,方便勤莊嚴。菩薩所應作,應當次第學。
於學於無學。勿生分別想。是名第一道,亦名摩訶衍。
一切戲論惡,悉從是處滅。諸佛薩婆若,悉由是處出。
是故諸佛子,宜發大勇猛,於諸佛淨戒。護持如明珠。
過去諸菩薩,已於是中學,未來者當學,現在者今學。
此是佛行處,聖主所稱嘆。我已隨順說,福德無量聚,
回以施眾生,共向一切智,願聞是法者,悉得成佛道。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佛說梵網經 - 龍藏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
} return $pagelink; } function forumperm($viewperm) { return (empty($viewperm) || ($viewperm && strstr($viewperm, "\t7\t"))); } ?>